编辑: kieth | 2017-03-17 |
七、2017 年6月29 日9:00,在庆阳市西峰区财政局北四楼第二会议室开标.届时将邀 请审计、财政等有关监督部门人员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郭燕
电话:0934-8218115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财政局北四楼第二会议室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七年六月五日
4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1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 2)项目预算:401580.9 元3)完工时间:以合同中双方约定为准
2 需方: 1)单位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 2)联系人:李红星 3)联系
电话:13830402068
3 招标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2)联系人:郭燕 3)联系
电话:0934-8218115
4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且乙方正式开工后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 40%的工程款作 为备料款;
施工完毕且竣工验收合格并且交付使用后三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工 程总造价 60%的工程款.
5 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三证合一的企业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 5)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 6)投标函;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9)项目经理证;
(须提供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员证;
(须提供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标企业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2)投标企业
2016 年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13)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实施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
5 明(原件);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证(函)件,至少必须包括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
13 项基本证 (函)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可不提供第
5 项证件被查原件,被授权人参加投标可 不提供第
4 项证件被查原件,),上述资质证(函)件为复印件的,须在开标现场提 供原件备查.投标文件中所有证(函)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和法人鲜章,另加 盖 与原件一致 条章.未按要求提供齐全上述资质合法有效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 件的或提供的资质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未按要求加盖齐全相关印(条)章的(投标文件 中提供的资质证、函件等复印件与投标企业提供的备查原件不能互相替代,扫描件视 为复印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6 投标有效期:
60 天7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1.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向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账户缴纳
8000 元的投标保证 金,开标现场须提供银行缴款回执单原件进行查验,未提供交纳凭证或足额缴纳保证 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待定标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名: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西峰支行 账号:
27270101040011677 8 履约保证金数额、交纳方式及其他情况: 1.中标企业须在中标后
3 个工作日内向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账户缴纳项目中标金 额5%履约保证金并注明 招标编号+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