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7-03-2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08 年8月29 日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在此背景下,临湘市祥发环保砖有限公司拟 在临湘市羊楼司镇黄金村排楼组新建 临湘市祥发环保砖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及 再生利用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 .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单位委 托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就项目在施 工期、营运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采取的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结论 经环保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将作为本项目建设与营运期环境管理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9月1日)及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7月16 日)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 年9月1日) ,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类别为 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1 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 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 ,要求以报告表的形式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临湘 市祥发环保砖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 《临湘市祥发环保砖 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及再生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过现场勘查,本 项目为新建项目,我公司在资料调研、类比调查、环境现状资料收集等基础上,编制完 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提交主管部门审查、审批. 1.2 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产生安全隐患. 目前临湘市建筑垃圾堆放地的选址在很大程度上 具有随意性,留下了不少安全隐患.随着临湘市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建筑垃圾随 意堆放,不仅占用土地,而且污染环境,并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空气质量.建筑垃圾 对水资源污染严重, 城市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 由于发酵和雨水的淋溶、 冲刷, 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渗滤出的污水――渗滤液或淋滤液, 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 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建筑垃圾占用土地,降低土壤质量.此外,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在 种种外力作用下,较小的碎石块也会进入附近的土壤,改变土壤的物质组成,破坏土壤的 结构,降低土壤的生产力. 临湘建筑垃圾每年产生>

40t/a.项目建成后,主要采用建筑垃圾及少量塘渣(矿山 废石料) 进行综合利用, 临湘市原建筑垃圾均为填埋式, 本项目可将建筑垃圾及塘渣 (矿 山废石料)进行再生利用,可实现临湘市建筑垃圾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 的需求.本项目已与临湘市渣土管理办公室签订意向协议,待本项目正式投产后签订正

3 式协议(见附件 5) .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发展方向,有利于促 进当地经济实现快速发展,增强企业的综合经济能力,增加就业机会,具有明显的经济 和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1.3 项目概况 1.3.1 项目名称、地点及建设性质 (1)项目名称:临湘市祥发环保砖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及再生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临湘市祥发环保砖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临湘市羊楼司镇黄金村排楼组,原废石堆场;

(4)项目性质: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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