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7-03-24 |
(2)纳入市级农村公路建设的项目(含连通工程、提质改造工 程、桥梁工程) ;
(3)农村公路安保和绿化项目 (4)农村公路养护项目;
(5)小城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6)农村公路建设亮点工程等项目(含农村公路建设亮点工程、 旧水泥砼路面改沥青路面、大桥工程追加补助、领导现场办公、人大 政协提议案项目、水毁抢修及地质灾害的处理等项目) .
2016 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为:农村公路新改建
600 公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
300 公里.
三、项目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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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资金总额及组成 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专项年初预算
35000 万元,到位资金 38727.15 万元,2016 年度实际支出资金总额 38727.15 万元(其中包 含由市城建投作为业主单位修建的人民路东延线长沙县段所拨付的 资金 3886.78 万元,指标文下达市交通运输局后由其转拨) ,资金使 用比率 100%.其中:干线公路建设支出 23520.14 万元,农村公路建 设支出 15207.01 万元.
(二)资金分配标准及拨付情况 市交通局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长沙市干线公路建设管理 办法》 (长政发[2009]年2号及长政发[2014]年50 号)对干线公路市 级补助资金进行分配.上述办法明确了干线公路市级资金的补助范围 为已纳入湖南省交通建设五年规划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干线 公路项目(且要求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业主单位已确定、资金来源 已落实) ,并明确了市财政定额投入标准为:
(一)对列入省干线公路 建设规划的非招商项目,原则按
120 万元/公里给予补助,并根据道 路等级、宽度,各县(市)经济状况区别对待;
二级及以上公路的特 大桥、大桥、隧道(按路基相对应的桥梁隧道宽度)每平方米分别为
1750 元、1500 元、1250 元的补助标准;
省、市定额投入之和不得超 过工程总造价;
(二)对列入省干线公路建设规划的招商项目和经市 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其他干线公路项目,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市交通局依据长沙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
4 农村公路建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长农路办字[2011]年2号)对 农村公路市级补助资金进行分配,该通知明确了农村公路市级资金的 补助范围为已纳入省、市五年发展规划的农村公路项目(且要求项目 已具备开工条件、业主单位已确定、资金来源已落实、路基拓改已验 收合格) ,并明确了市财政定额投入标准为:纳入省通畅工程计划的 通村公路项目,每公里补助
3 万元;
市规计划的通村公路项目(含提 质改造和小城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每公里补助
10 万元;
市规桥梁 新改建项目,每延米补助
1 万元;
桥梁跨径小于
10 米,桥梁宽度大 于等于
5 米的市规旧桥加固项目, 每座补助
2 万元;
桥梁跨径大于
10 米,桥梁宽度
5 米以上的市规旧桥加固项目,每座补助
4 万元;
农村 公路保养项目,按项目内容分为日常保养以及小修、中修、大修.具 体补助标准如下: 项目 保养 小修 中修 大修 县道 800-1000 元/公里/年1000 元/公里/年2-7 元/平方米 30-50 元/平方米 乡道
300 元/公里/年700 元/公里/年1-5 元/平方米 35-25 元/平方米 村道
100 元/公里/年400 元/公里/年1-4 元/平方米 35-20 元/平方米 资金支出分配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市交通局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分配区域 干线公路建设 农村公路建设 合计 长沙县 9766.78 2385.00 12151.78 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