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7-03-26 |
600027 证券简称: 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 2008-045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股权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 于2008 年12 月29 日与河北华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瑞公司 ) 的100%权益持有人(以下简称 卖方 )签订《河北华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 收购协议 ) .
据此,卖方已同意出售而本公司已同意 以人民币 7.29 亿元(以华瑞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基准厘定)的价格购买卖方出售 的华瑞公司 100%股权.待收购完成后,华瑞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本公司将 100%合并其财务报表. 据董事所知,卖方均为中国公民,且均为本公司的独立第三方,因此本次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
2008 年12 月29 日与卖方签订上述协议.据此,卖方已同意出售 而本公司已同意以人民币 7.29 亿元(以华瑞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基准厘定)的 价格购买华瑞公司 100%股权.待收购完成后,华瑞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附 属公司,本公司将 100%合并其财务报表. 据董事所知,卖方均为中国公民,且均为本公司的独立第三方,因此本次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达到的 标准构成应当披露的交易,须经过董事会批准并及时进行披露.且评估报告需要 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华电 )备案,但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批 准. 本次收购已经本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批准.评估报告已于
2008 年12 月17 日向中国华电上报履行备案手续.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本公司为中国最大型的上市发电公司之一.本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建设、经 营发电厂及其它与发电相关的业务.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 卖方为
12 名自然人,即:陈祥文、王建朝、吴建民、刘连晓、何增运、田 东军、王力、董双武、许铁柱、邱丽娟、张冀宁、闫建国,其分别持有华瑞公司 14.63%、13.92%、10.17%、10.08%、9.66%、6.39%、5.83%、5.61%、5.41%、 5.33%、4.69%、8.28%的股权.据董事所知,卖方均为中国公民,且均为本公司 的独立第三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有关华瑞公司的简介 华瑞公司于
2002 年9月18 日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成立,随后于
2004 年4月14 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公告日,华瑞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8 亿元.收购完成前,卖方共持有华瑞公司 100%股权. 华瑞公司的注册地址为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 华瑞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电力及 热力的生产及销售、电气设备维护及试运行等.截至目前,华瑞公司拥有的运营 发电机组权益装机容量总计为 76.47 万千瓦,权益在建容量为 8.77 万千瓦.本次 收购完成后将增加本公司权益装机容量 76.47 万千瓦.
2、有关华瑞公司之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参股公司及小型机组发电公司的简介 于本公告日,华瑞公司拥有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一家非全资附属公司、一家 联营公司、五家参股公司及八家小型机组发电公司. (1) 、全资附属公司 河北三联保险代理公司为华瑞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该公司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