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7-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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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目标公司之未经审核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77,450,000元 (相等於约 92,940,000 港元) . 第二次股权转让对本公司之财务影响 按照华电根钩湫橛Ω侗竟局,估计本公司将从第二次股权转让确认收益约 5,120,000港元 (除税及开支前,并有待审核) ,乃参考上述代价金额与目标公司於二零一六年 四月三十日之资产净值之49%之差额,以及目标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之(i)商誉;
(ii)出售之未变现溢利拨回;
(iii)已实现之递延所得税资产;
及(iv) 汇兑储备拨回计算. ―
4 ― 有关本公司之资料 本公司主要从事(i) 风能及太阳能项目投资及(ii)为发展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项目提供专业技术 服务及综合解决方案. 有关华电之资料 於本公布日期,华电为主要股东,持有本公司约10.07%股权.华电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福 建省水力发电项目及燃煤发电厂,以及中国各地之风力发电及其他洁净能源项目之开发、管 理及营运. 进行交易之理由及裨益 第二次股权转让是本集团为了加强以独资或控股方式投资於主要经营风能及太阳能发电项目 的公司之战略而作出.本公司拟将第二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用於发展由本集团独资拥有或控 制的公司之风能及太阳能发电项目. 董事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补充协议之条款属公平合理,而四饨兄灰啄遂侗 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之涵义 於本公布日期,华电为主要股东,故亦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鲜泄嬖虻谑A 章,第二次股权转让构成一项关连交易.由於有关第二次股权转让之一个或以上适用百分比 率超过0.1%但低於 5%,故根鲜泄嬖虻谑A章,第二次股权转让须遵守申报及公布规 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由於概无董事於根扇ㄗ眯榧安钩湫槟饨兄灰字杏涤腥魏沃卮笕ㄒ,故彼等无 需於批准有关交易之董事会决议案之会议上放弃表决权. ―
5 ― 释义 「工商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主管地方分支 「本公司」 指Concord New Energy Group Limited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一家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 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关连交易」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之董事 「股权转让协议」 指 本公司与华电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订立之股权转让协议, 内容有关转让目标公司之股权 (经补充协议修订及补充)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第一次股权 转让」 指 根扇ㄗ眯樽媚勘旯51%股权 「港元」 指 港元,香港之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华电」 指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6) ,一家根泄 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百分比率」 指 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所界定之百分比率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就本公布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及台湾)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之法定货币 ―
6 ― 「第二次股权 转让」 指 根扇ㄗ眯榧安钩湫樽媚勘旯 49%股权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之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补充协议」 指 本公司与华电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所订立有关股权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 「附属公司」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主要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目标公司」 指 宜阳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一家根泄勺⒉岢闪⒅邢 责任公司,由本公司拥有49%权益 「%」 指 百分比 人民币乃按人民币 1.00 元兑1.2港元之汇率换算为港元,仅为参考用途而提供. 代表 Concord New Energy Group Limited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主席 刘顺兴 香港,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刘顺兴先生 (主席) 、杨智峰先生及刘建红女士 (联席副主 席) 、余维洲先生 (行政总裁) ,高富春先生 (为非执行董事) 以及黄友嘉博士,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