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7-03-28 |
CHINA LESSO GROUP HOLDINGS LIMITED 中国联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128) 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之 委任及辞任 中国联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为 「本集团」 ) 董事 ( 「董事」 ) 会(「董事会」 ) 谨此宣布:(i)陶志刚博士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ii)张文宇先生已获 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
及(iii)白重恩博士已呈辞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成 员,均由2015年9月1日起生效.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陶志刚博士 ( 「陶博士」 ) ,50岁,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由2015年9月1日起生效. 陶博士为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战略管理及经济学教授,以及中国与全球发展研 究所所长.於1998年加入香港大学前,彼於1992年至1998年任教於香港科技大学.陶博 士於1986年取得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理学士学位,以及於1992年取得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 博士学位. * 仅供识别 C
1 C 陶博士现任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816) 独立非执行董事.陶博士为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清华大学中国 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以及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彼亦为香港经济及 商业策略研究所亚太竞争力项目共同负责人. 陶博士之任期为固定及为期两年,而彼之委任须根竟局橹鲁滔冈蚵种蹈嫱思 膺选连任.陶博士有权收取定额董事袍金每年325,000港元.陶博士与本集团并无订立服 务合约.应付陶博士之董事袍金乃董事会与陶博士经参考彼於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以及 当前市况后共同协定.该等酬金须由董事会根侗竟竟啥苣甏蠡岣秤杵渲Σ 时审阅. 於本公告日期,陶博士并无(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有任何 关系;
(ii)於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定义之本公司股份持有任何权 益;
(iii)於紧接本公告日期前过往三年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任何上市公司担 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
及(iv)於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其他职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关於委任陶博士之资料须根愀哿辖灰姿邢薰局と 市规则第13.51(2)条披露,亦概无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垂注. 薪酬委员会成员之委任 张文宇先生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由2015年9月1日起生效. C
2 C 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之辞任 白重恩博士 ( 「白博士」 ) 因其他业务承担,已呈辞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成 员,由2015年9月1日起生效.白博士确认彼与董事会概无意见分歧,亦概无其他事宜须 敦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垂注. 承董事会命 中国联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黄联禧 香港,2015年8月17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黄联禧先生、左满伦先生、左笑萍女士、赖志强先 生、孔兆聪先生、陈国南先生、林少全博士、黄贵荣先生、罗建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