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7-03-28 |
(四)交易价格:人民币611,710.00万元 .
(五)支付方式:双方约定按照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首期价款(含 保证金)为乙方应支付的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 60%,即367,026.00 万元, 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其余价款乙方应当提供甲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 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
2019 年12 月10 日(不超过合同生效后
1 年) 前付清.
(六)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乙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 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八)交易涉及的资产处理: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不涉及资产处理.
(九)产权交接事项: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审计、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7月31 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 主体的权利交接, 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30 个工 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十)税赋和费用: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费用,双方约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未付清首期价款 (含保证金) 的, 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成交金额的 20%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如甲方将本标的再次挂牌转让,再次挂牌转让的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 价格的,差额部分由乙方补足. 2.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乙方有权解除合 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成交金额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资本运营质 量和效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后取得的交易价款 将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对改善财务状况和提高盈利能力具有积极影响,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2018 年12 月6日,公司收到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关于网络竞价实施方 案的异议函》 (华电云司财〔2018〕126 号)及其聘请的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律 师函》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 按最高有效报价确定最终受让方,违背了《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在同等条件下,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 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购买比例"相关条款,损害了金中公司原股东华电 云南发电有限公司的利益.
2018 年12 月10 日,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 《关 于协商中止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关事项的函》 ,上海联合产 权交易所将该函转发至公司, 要求公司核实来函内容后尽快反馈意见至上海联合 产权交易所.公司在当日竞价开始之前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书面回函,回 函后, 竞价交易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现行规则正常进行, 并根据竞价结果确 定了最终受让方和成交价格.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存在履约风险和诉讼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