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7-03-28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 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联系

电话:0873-

3856544、3197054(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编:661100 项目名 称 红河鸿通经贸 有限公司年产 2.5 万吨豆制品 生产线建设项 目 建设地点 弥勒市巡检 司镇云南华 电巡检司发 电有限公司 厂内 建设单位 红河鸿通经 贸有限公司 环评文 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租用弥勒市巡检司镇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场地(面积

57600 m2 )进行项目建设,建设

10 套豆制品生产装置(车间)及辅助设施,年 产主产品豆腐皮 2.5 万吨(即年产 2.5 万吨豆制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 源 污染物名 称 防治措施 预期处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施工期施工阶段 扬尘 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堆存 采用篷布覆盖,运输物料的车 辆采用篷布覆盖、减速行驶 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机械设备、 车辆 焊接烟尘 自然扩散 车辆、 机械 废气 运营期生产车间 车间异味 通风换气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14554-93)二 级标准(新改扩建)限值生产废水处理站氨经负压(风机风量为2000m3 /h)抽风至活性炭除臭 系统,尾气经活性炭除臭系统 自带一根 6-8m 高的排气筒排 放 硫化氢 水污染物施工期生活 污水 依托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 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后作为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 有限公司绿化施肥不外排 废水不外排 施工 废水 回用于道路、场地洒水抑尘或 拌合砂石料等,不外排 运营期生产 COD 、 BOD5 、 NH3-N、SS 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 为160 m3/d、事故池容积不小 于32m3 )处理后用于周边农 田灌溉 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 准》 (GB5084-2005)中 旱作、蔬菜较严标准限 值 生活 COD 、 BOD5 、 NH3-N、总磷依托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 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后作为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 有限公司绿化施肥不外排 废水不外排 固废施工期施工 土石方 项目不设弃土场,土石方作为 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 司厂内道路填路使用 固废处置率 100% 建筑垃圾 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 部分,交回收商进行收购处 置,不能回收利用部分由云南 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物 业方运至云南华电巡检司发 电有限公司灰场填埋处置 运营期生产 废包装袋 收集后外卖给物资回收单位 废活性炭 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再利用 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污泥收集桶暂存后运至生活 垃圾填埋场处置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委托巡检司镇环 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施工期施工设备、 车辆运行 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 工时间.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采 取临时围护隔声设施 厂界噪声达到 GB12523 -2011《建筑施工场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生产设备、 车辆运行 噪声 生产车间:磨浆机、分离机、 泵设置在室内,加减振、隔声 装置;

风机设置在室内,加装 消声器. 生产废水处理站:风机、空压 机设置在室内,加装消声器;

水泵加减振、隔声装置. 5#-10#生产车间北厂界设置 围墙 达到 GB12348-2008《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3 类标准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工程施工时土方的开挖与回填,控制在较小范围内,避免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的 开挖和填土路段应采取防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堆场的水土流失,禁止雨天施工. 综上所述,为了减小施工期生态影响,需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禁止雨天施工.采 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运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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