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7-03-29 |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需 要其他部门的批准或履行相关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12 月10 日上午 9:00.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8-056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12 月7日, 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 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 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追认对外投资》议案 本公司于
2018 年11 月7日受让胡清河在杭州讯创达科技有限 公司所持股份
200 万股并追加认缴投资 2,500 万元,于2018 年11 月14 日完成股权变更手续.至此公司持有杭州讯创达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为 3,000 万股,占杭州讯创达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 本次追认对外追加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 公告编号:2018-056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8 年12 月10 日7:00 -8: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德市三都镇工业功能区华电智能办公楼一楼 会议室 联系人:王爱新
电话:0571-64131959
(二)会议费用: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6 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1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