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7-03-29 |
2017 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沉溺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18 年5月17 日?债券付息日:2018 年5月18 日 由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于2017 年5月18 日发行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第一期)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将于
2018 年5月18 日支付
2017 年5月18 日至
2018 年5月17 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创新创 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
3、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证监许可【2017】377 号.
4、债券简称及代码:17 璞泰 01(代码:143119) .
5、发行总额:本期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 亿元.
6、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 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1/3 的比例偿还债券 本金,第3年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2/3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票面利率为 5.30%.
8、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5月18 日.
10、付息日: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5 月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7 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30%.每手
17 璞泰
01 (1000 面值)派息 53.00 元(含税) .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8 年5月17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 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2、付息日:2018 年5月18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8 年5月17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17 璞泰
01 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 兑付、 兑息协议, 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 兑息.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 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交 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