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7-04-01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entral China Securities Co., Ltd. (2002年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公司名称为 「中原 券股份有限公司」 , 在香港以 「中州 券」 名义开展业务) (股票代号:01375) (1) 非执行董事的辞任;

及(2) 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 (1) 非执行董事的辞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董事 ( 「董事」 )会(「董事会」 )谨此宣 布,本公司於2015年9月21日收到非执行董事袁顺兴先生 ( 「袁先生」 ) 提交的 书面辞职报告.因临时工作变动原因,袁先生申请辞去非执行董事和董事会 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自2015年9月21日起生效. 袁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并且无任何与其辞职有关的 事项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本公司对袁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本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於袁先生辞任后,发展战略委员会之成员人数由五名减少至四名,因而未能 满足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 「工作制度」 ) 所载之规定.为满足工作制度之 要求,本公司现致力在实际可行之情况下尽快委任发展战略委员会新成员. (2) 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8月28日之通函 ( 「该通函」 )内容 (其中包括)有 关建议成立资产管理附属公司、建议变更经营围及建议修订本公司公司章 程的决议案,以及本公司将於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上午9时於中华人民 共和国 ( 「中国」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7 楼大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的资料.

2 根竟局菊鲁痰104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 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其他股东,并将提案中 属於股东大会职权围内的事项,列入该次会议的议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於股东大会职权围内,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项. 在该通函寄发后,本公司於2015年9月21日接获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河 南投资集团」 ) (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7.017%之主要股东) 寄发之书面通 知,提议於临时股东大会新增有关建议委任李兴佳先生 ( 「李先生」 ) 为非执行 董事的议案. 李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李兴佳,51岁,从2008年6月至2015年9月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历任河南 省计划经济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的科员、主任科员、副处 长,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河南投资集团任资产管理 一部临时负责人及技术总监并兼任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河南 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李先生於1984年7月毕业於哈尔滨工程大学 (前称哈尔滨工程学院) 城市燃气 热能供应工程专业,并获得工学学士学位,随后於2004年4月获得清华大学行 政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李先生确认(i)於过去三年并无於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担 任职位或於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