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8-27 |
1 - HFGS-2018-1 惠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惠府〔2018〕2 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惠州市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能源结构调整,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广东省环境保护条 例》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 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 .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污染燃料的划定 本通告所称高污染燃料是指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高污染 燃料目录〉的通知》 (国环规大气〔2017〕2 号)明确的燃料,分为Ⅰ类(一般) 、Ⅱ类(较严)和Ⅲ类(严格) .
(一)Ⅰ类. 1. 单台出力小于20蒸吨/小时的锅炉和民用燃煤设备燃用的 含硫量大于 0.5%、灰分大于 10%的煤炭及其制品,其中: 型煤、 焦炭、兰炭的组分含量大于国环规大气〔2017〕2 号文中规定的 -
2 - 限值. 2. 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二)Ⅱ类. 1. 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 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 其制品. 2. 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三)Ⅲ类. 1. 煤炭及其制品. 2. 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3. 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 物质成型燃料.
二、禁燃区范围的划定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划定全市范围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分Ⅰ、Ⅱ、Ⅲ三类管控燃料控制区.
(一)Ⅲ类管控燃料控制区. 惠城区:江南、江北、桥东、桥西、龙丰、河南岸街道全域. 惠阳区:淡水、秋长街道全域. 惠东县:平山街道全域. 博罗县:罗阳街道全域. 龙门县:龙城街道全域. 大亚湾开发区:除大亚湾石化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仲恺高新区:惠环、陈江街道全域,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 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区域.
(二)Ⅱ类管控燃料控制区. 惠城区:除Ⅲ类管控燃料控制区的其他区域. -
3 - 惠阳区:除Ⅲ类管控燃料控制区的其他区域. 惠东县:大岭镇、白花镇. 博罗县:园洲镇、石湾镇、龙溪街道、泰美镇. 大亚湾开发区:除Ⅲ类管控燃料控制区的其他区域. 仲恺高新区:除Ⅲ类管控燃料控制区的其他区域.
(三)Ⅰ类管控燃料控制区. 除Ⅱ、Ⅲ类管控燃料控制区的全市其他区域.
三、禁燃区管理措施
(一) Ⅰ类管控燃料控制区和Ⅲ类管控燃料控制区, 自2018 年4月1日起,禁止销售、燃用相应的高污染燃料.Ⅱ类管控燃 料控制区,自2018 年4月1日起,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及其他高污染燃料设施须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 等其他清洁能源或改用集中供热;
自2019 年1月1日起,10 蒸吨/小时(不含)以上
20 蒸吨/小时以下(不含)燃煤锅炉须改用 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其他清洁能源或改用集中供 热.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
20 蒸吨/小时以下(不含)的燃 煤锅炉.
(二) 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届满后, 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的, 由各县、区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并处
2 万元以 上20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禁燃区内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和气化供热项目 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应达到或优于天然气锅炉对应的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折算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时,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按 9%执行,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按 3.5%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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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责分工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包括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 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整改监督工作,将禁 燃区监管纳入环境监管网格,组织各县(区) 、乡镇(街道) 、社区(村)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禁燃区管理要求的行为.
(二)市环保局负责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统一监督管理;
市发 展改革局负责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实施集中供热;
市住房 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推广天然气使 用;
市环保局、质监局指导各县、区淘汰高污染燃料设施或进行 清洁能源改造.
五、其他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2015 年10 月31 日印发的《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惠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 通告》 (惠府〔2015〕154 号)同时废止.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8 年1月12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有关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 纪委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驻惠部队、惠州军分区.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1月1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