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7-04-04 |
2015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6)第0295号 (第一页,共二页)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 债表,2015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 财务报表 ),并于
2016 年2月3日出 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10055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江苏新城地产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 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 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截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止年度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 情况表 )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 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文)的要求及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工作 备忘录第三号》规定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格式,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 制了上述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 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
2 - 关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6)第0295号 (第二页,共二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情况表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 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 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 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情况表实 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 截至
2015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 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王笑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16 年2月3日沈家桢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