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7-04-04 |
81
四、弃权.82 第十二章 与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机构
83
一、发行人.83
二、主承销商.83
三、承销团其它成员(排名不分先后)83
四、信用评级机构.85
五、审计机构.85
六、发行人律师.85
七、托管人.85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86
一、备查文件.86
二、文件查询地址.86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9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1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永煤控股 指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总额度 指发行总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度短期融资券 本期融资券 指发行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9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 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主承销商 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期融资券的发行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 承销机构 余额包销 指本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按主承销协议约定在规定的发售期 结束后剩余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兑付款项 指本期融资券的本金与本期融资券年度利息之和 募集说明书 指本公司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 的《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募集说明书》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订的《永城煤电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2008年度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永城煤电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度短期融资券承销团协议》 薄记管理人 指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的操作者,本期短 期融资券发行期间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簿记建档 指由主承销商作为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认购价 格的意愿的程序 实名记账式短期融资券 指采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中央债券簿记系统以记账方式登 记和托管的短期融资券 工作日 指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管理办法》 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文件公布的《银行间债券 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节假日 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元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9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2 洛阳LYC 指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 洛轴集团 指洛阳轴承有限公司 开封空分 指开封空封集团有限公司 原煤 指从毛煤中选出规定粒度的矸石(包括黄铁矿等杂物)以后 的煤 无烟煤 指煤化程度最高的一类煤、挥发分低,含碳量高,光泽强, 硬度高,密度大,燃点高,无粘结性,燃烧时无烟 氧化铝 指氧化铝通常称为 铝氧 ,一种白色粉状物,属共价化合 物,是生产电解铝的主要原料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9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3
第二章 风险提示 本期短期融资券无担保,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购买本期融资券, 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 短期融资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责.如发行人未能兑付或者未能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 不承担兑付义务及任何连带责任.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短期融资券时,应特 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