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7-04-04 |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338) 聘任总经理及提名非独立董事 及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8年 9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谨此提述本公司於2018年9月5日刊发之公告,内容有关吴海君先生辞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及 高金平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职务. 会议上,董事会通过以下(但不限於)议案: (1)聘任史伟先生(「史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即日起生效;
(2)提名史先生为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3)对《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如下修 订. 聘任史先生为本公司非独立董事须待股东於本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 临时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批准.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须待股东於本公司
2018 年临时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批准. 提名史先生为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以下为史先生的简历: 史伟,现年58岁,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史先生於1982年加入上海石化总厂,历任本公司炼 油化工部副经理、环保部经理,炼油化工部党委书记、经理等职. 2003年10月至2014年6月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 2005年6月至2013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 2012年5月至2014年3月任贵州织 金煤化工项目筹备组组长. 2013年3月至2018年8月任毕节中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2014年3月至2018年8月任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 (贵州)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党委书记. 2018年8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18年9月19日任本公司总经理.史先生1982年毕业於华东 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石油炼制工程专业,取得工学学士学位,1998年完成华东理工大学企业管 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2 除前述披露者外,史先生(i)在过去三年内并无於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 他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ii)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主要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并无任何关系;
及(iii)未持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本 公司股份权益.史先生从未遭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相关部门惩处,亦从未遭受 任何证券交易所制裁. 有关选举史先生为本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普通决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8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如获得2018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史先生将会在2018年临时股东大会之日或左右和本 公司签订董事服务合同.史先生的任期将於2018年临时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案通过之日开始, 於2020年6月终止.史先生的薪酬将根竟200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办法》确定.本公司将在年报中披露史先生收到的有关年度的薪酬的 具体数额.史先生的薪酬并不会包含在董事服务合同中. 除以上披露者外,本公司并未发现史先生涉及任何事项须根愀哿辖灰姿邢薰局と 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 条需予披露的信息 , 也并未发现任何需知会本公司股东的 其他事宜.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具体修订建议如下: 1. 建议修订之章程条款 现公司章程条款规定 建议修订之章程条款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发行普通 股,为2,330,000,000 股的境外上市 外资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 数的 32.36%,及向社会公众(包括 公司员工) 发行的 870,000,000 股的 内资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 数的 12.08%. 公司经前款所述增资发行股份后的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7,200,000,000 股,其中公司发起设立时股本4,000,000,000 股, 公司发起设立后 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870,000,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2,330,000,00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