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4-06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9年4月1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 知,于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发 中心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黄以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9名,代表股 份240,217,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248%;
除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24,530,483股, 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1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5人,代表股份180,396,0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2232%;
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4人,所持股份59,821,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16%.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 本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原股东 大会审议的担保总额不变的基础上,调增中节能(唐山)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担保 额度10,000万元,调减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240,214,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87%;
反对3,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527,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9874%;
反对3,1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12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 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李鹏瑞、王嘉欣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做出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