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7-04-07 |
四、赎回和提前终止
(一)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之前,客户不具有主动申请该产品赎回的权利,客户无 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之前,除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要求本 产品终止外,中国银行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
五、产品成立
(一)产品成立的条件:认购期届满,募集资金累计金额达到【100】万美元,产品在收 益起算日成立.
(二)如果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满足成立的条件,中国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并 将客户认购资金在认购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客户,自认购期结束后至认购资金到 账期间不计利息,该结构性存款产品项下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六、产品认购资金和产品收益
(一)以2018年8月初市场情况及二元连续观察触碰型产品为例:8月初银行间7天拆借 利率约为【2.5】%(年率),六个月期国债收益率约为【2.6】%(年率),高信用级别的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 债务融资工具的收益率因具体情况而异,扣除销售服务费【0.05】%(年率),扣除期权费、 其他涉及费用及税费,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挂钩指标从未达到期权行权条件,产品 获得保底收益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曾经达到期权行权条件,产品获得 收益率为 保底收益率+期权收益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二) 客户持有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或者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时, 中国银行保 证客户认购资金安全. 本产品说明书中约定了保底收益率, 则中国银行保证客户从收益起算 日至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之间至少按照保底收益率计算相应收益.
(三)产品收益计算基础:A/365,即计算收益时,一整年按照365个日历日计算,收益 期按照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
(四)产品收益计算公式:产品收益 = 产品认购资金*实际收益率*收益期实际天数 ÷365
(五)实际收益率:中国银行于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后,根据挂钩指标的表现,按照本 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的约定确定并公布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实际收益率.
(六)节假日调整方式:提前终止日、到期日、收益支付日和产品认购资金返还日如遇 美国或中国的法定节假日, 调整方式为 延后 , 即延后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共同银行工作日, 不管该工作日是否落入相同或不同的日历月份. 产品收益计算调整方式为 跟随调整 , 即 延后 适用于收益的计算.
(七)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最不利情形是: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挂钩指标在观察期 外币挂钩欧元/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个人客户) 内未达到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定义的获得较高预期收益的条件, 且产品提前终止. 客户 拿回全部产品认购资金, 并按照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约定获得按照保底收益率计算的从 收益起算日到提前终止日之间的收益.
七、产品费用 销售服务费:结构性产品成立后,按照 产品认购资金*【0.05%】*收益期实际天数 ÷365 计算销售服务费,从结构性存款产品财产中提取并支付给中国银行. 管理费:扣除销售服务费后及其它税费,向客户支付应得产品认购资金及产品收益,如 在支付客户应得产品认购资金及产品收益后产品投资运作所得仍有盈余, 作为管理费归中国 银行所有. 其它税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产生以下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 值税、附加税、所得税,托管费、清算费等投资运作时涉及的税费,上述税费(如有)在实 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