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7-04-08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华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食品")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6日 注册地点: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2159号 法定代表人:童华清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 烘烤类制品的生产、 销售;
膨化类食品生产、 销售;
农副产品 (除 粮棉)的收购、加工与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与公司关系:华力食品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2011年12月31日, 华力食品资产总额39,356,078.69 元,负债总额15,570,516.73元,净资产23,785,561.96元;
2011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54,829,078.35元,净利润3,056,780.17元.
三、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因华力食品将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6,000万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 票据贴现等形式的融资. 为确保资金需求,公司为华力食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提供
2 担保. 因公司尚未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协议内容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 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 内,该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担 保有利于华力食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降低财务成本,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因此,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力食品就该笔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为6,000万元的担 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华力食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6,000万元提供担保,有利于华力食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不 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 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次担 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7%,无逾期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无 对外担保事项,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额未达到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 金额未超过
5000 万,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3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