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7-04-11 |
股票代码:
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0-063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增资概况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简称深能环保公司)二一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 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61,050 万元 (人 民币,下同) ,注册资本由 41,790 万元增加为 102,840 万元,由各股东单位按股权 比例出资.按照股权比例,我公司需增资 6,105 万元.
(二)审议程序
2010 年12 月23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杨海贤、 于春玲、皇甫涵回避表决,以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关于对深圳 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同意:
1、对深能环保公司增加注册 资本金 6,105 万元,并分两期投入.第一期增资款 4,788.1 万元用于宝安二期项目 建设,于2011 年1月31 日前支付完成;
第二期增资款 1,316.9 万元待南山二期项 目环评通过后
30 内投入.
2、公司放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不认缴的资本金的权利.
3、授权杨海贤董事长签署增资相关文件.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项增 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深能环保公司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能源 )控 股子公司,深圳能源为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深能集团 )控股子公司, 深能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26.08%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
2 项. 本次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还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1、 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 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2、公司加大对深能环保资本金的投入,符合国家大力发 展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战略规划.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 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投资方情况介绍 除公司本身以外的投资方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 号华能大厦5,33,35-36,38-41 层 注册资本:220,249.5332 万元(人民币,下同) 法定代表人:高自民 企业性质: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4192241158 主营业务: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
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 关的原材料的开发和运输、港口、码头和仓储工业等;
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配套的 地产、房产业和租赁等产业;
投资和经营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益的高科技产业;
经营 和进出口本公司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等;
各种能 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以及与能源工程相关的人员培训、咨询及 其他相关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