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7-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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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 (ii) 一笔相当於中广核能源国际不时使用的行政服务 成本金额比例的款项;
及(iii) 年度服务费10,000港元,乃由订约方参考本公司就 分担行政服务而产生的一般行政成本经公平磋商 后厘定. 付款 : 於共享办公室及分担行政服务协议期限内,本公司应於 下个月的第五个营业日或之前向中广核能源国际发出 服务费月结单,而中广核能源国际应於收到月结单之日 起十个营业日内向本公司书面确认服务费的金额. 中广核能源国际应於收到本公司发出的付款请求后30 日内按半年基准向本公司支付服务费. 年度上限 本公司预期由2019年6月5日 (假设共享办公室及分担行政服务协议自2019年6月5日起 生效) 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期间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 度的最高服务费的年度上限如下: 由2019年6月5日起 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期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港元) (港元) (港元) 7,900,000 14,300,000 15,200,000 於厘定上述年度上限时,已考虑下列因素: (i) 物业及办公室空间的总面积;
(ii) 在物业及办公室空间配置的中广核能源国际员工人数的预期增加;
及C5C(iii) 本公司就 (其中包括) 分担行政服务的安排将支付的有关物业的租金总额、管理 费、政府差饷及其他办公开支. 担保及弥偿契 根抵鞯囊,本公司仅可於本公司与中广核能源国际订立以业主为受益人的担 保及弥偿契笥胫泄愫四茉垂使蚕戆旃铱占.签立共享办公室及分担行政服 务协议后,本公司、中广核能源国际及业主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订立担保及弥 偿契, (其中包括) : (i) 业主同意於租赁协议的余下期限内向中广核能源国际授出与本公司使用及占用 物业的许可;
(ii) 中广核能源国际同意就中广核能源国际使用及占用物业所产生或与其直接或间 接有关的任何损失、损害、诉求、起诉、诉讼、法律程序、合理成本及开支向业主 提供弥偿及确保业主就上述者获得弥偿;
(iii) 本公司同意,倘中广核能源国际未能遵守及履行租赁协议或担保及弥偿契 载的任何条款及条件,则本公司将应业主的要求立即促使中广核能源国际搬离 物业,并不再允许或许可中广核能源国际继续入驻物业或其任何部分;
及(iv) 倘中广核能源国际持有的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不足50%,则业主有权撤销其根 担保及弥偿契诔龅耐馐. 订立共享办公室及分担行政服务协议之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可自共享物业及分担行政服务的安排所带来的规模经济获益,这 将使成本效率及管理效益最大化. 综上所述,董事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共享办公室及分担行政服务协议乃按 正常商业条款於本公司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且共享办公室及分担行政服 务协议之条款连同其项下之年度上限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C
6 C 有关订约方的资料 本公司 本公司为一家电源种类和地理分布多元化的亚洲独立发电商,资产组合包括位於中 国及韩国的燃气、燃煤、燃油、风电、太阳能、水电、热电及燃料电池发电项目以及蒸 汽项目. 中广核能源国际 中广核能源国际为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海外非核能清洁能源 业务的开发、投资及资产管理. 业主 业主为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从事持有物业.就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询 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业主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 第三方. 董事会批准 共享办公室及分担行政服务协议已获董事会批准.概无董事於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中拥有重大权益.由於职位重叠董事为中广核集团的董事及或高级管理层,故为体 现良好的企业管治,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