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7-04-15 |
一、交易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与自然人张静签订协议,由公司购买张静所持西藏润安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20%股权,收购价格为
20 万元.
收购完成后, 公司持有 西藏润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西藏润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红海先生,财务 负责人变更为张振华先生.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8-043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 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 款,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 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
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 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79,198,186.69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为 143,190,612.64 元.本次公司购买子公司股权的成交金额为
20 万元,公司最近
12 个 月未发生相关或同一资产进行购买的情形, 因此本次购买股权资产按 成交金额来计算,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8月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 ,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张红海先生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自然人 公告编号:2018-043 姓名:张静 住所:山东省滨州市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若交易标的不止一个可手动添加相关内容)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西藏润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
1077 号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 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 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充分考虑了标的公司当前经营状况、 财务情况等, 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收购张静持有的西藏润安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20%的股权,收购总价格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