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7-04-16 |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 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滨州市城市管理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 方针、政策,起草城市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规范性 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市城市管理事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各类专业规划,制定 相关行业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工作;
负责城 市管理领域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市级暂管区域 内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及亮化等方面的管理和执法工作.
(四)负责制定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标准规范,监督检查作业质量;
负 责督导检查市区街道、农村、社区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情况;
指导做好环卫 工人的管理和权益保障工作;
负责对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工 作;
参与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配套建设方案的会审和竣工验收 及交接;
指导城市环卫行业的招投标、市场化管理等工作;
监督管理城市生 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负责各县(市、区)环卫业务的指 导、监督、考核工作.
(五)负责指导园林绿化、古树木管理工作;
负责城区绿化目标任务、 管理标准的制定和园林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 的业务指导;
负责绿色图章、绿线管理和市城区园林绿化新建项目的交接验 收工作;
负责园林城市建设等工作;
负责对园林绿化企业的行业指导与监督 管理工作.负责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业务的指导、监督、考核工作.
(六)负责市城区路灯及亮化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监督协调工作;
负责 制定路灯及亮化设施管理标准, 组织开展市城区路灯及亮化设施的检测和普 查工作并提出评估报告.负责各县(市、区)路灯及亮化业务的指导、监督、 考核工作.
(七)负责全市城镇容貌管理工作;
负责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 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执法工作;
负责住 建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工作.
(八)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九) 负责指导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 网格化管理、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市户外广告、渣土运输、共享单车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按照 区级管理为一般、市级管理为特殊 的 原则,取消市本级管理区域,市主城区设立市级暂管区域,市级暂管区域外 管理由区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