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7-04-17

3 业务回顾及前景 於二零零八年,本集团向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及控股股东华润 (集团)有限公司 ( 「华润集团」 ) 收购最初的一批为七个城市燃气分销业务及假设其作为华润集团的 城市燃气分销旗舰公司的定位.自那时起,本集团持续每年从华润集团收购一批 城市燃气项目,截至二零一二年,本集团合共从华润集团收购五批46个项目. 本集团亦直接从独立第三方收购城市燃气项目.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以这种方式增加105个城市燃气项目,包括於直市及省会城市的项 目. 凭藉良好的行业基础及本集团的执行能力,本公司继续通过内涵式增长及收购实 现快速扩张.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在中国21个省份经营176个 城市燃气项目 (包括十一个省会城及三个直市) ,燃气总年销量达121亿立方 米及拥有1,841万住宅户. 中国经济不断增长,加上城市化步伐加快,持续增加了中国对能源的需求.为多 元化能源基础来源及减轻对煤炭和原油等污染严重的能源资源的依赖,中国政府 近年已采取多项措施以促进污染性较低的能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天然气被视为 更为有效及洁净,是煤炭和原油等传统能源的绝佳替代品.因此,中国政府一贯 非常支持在中国发展天然气行业. 为提高天然气的供应, 「西气东输」 管道在中国政府支持下建成,将天然气由新疆 自治区输送到中国沿海地区.来自中亚的 「西气东输」 管道二期及 「川气东送」 管道(由气储量丰富的四川省通往沿海地区)已建成. 「西气东输」管道三期、 「缅 甸至云南」天然气管道以及於中国沿海地区的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正在积极建设之 中.旨在消除进口及当地燃气价格的差价的天然气价格改革亦正在分阶段逐步进 行中.一旦实现,该等措施预计将在可预见的将来使中国天然气的供应量增加超 过一倍.通过利用与三大国有石油天然气巨头 (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 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订立的战略燃气供 应安排,可确保华润燃气获得充足燃气供应. 中国政府在第十二个五年计划中特别强调快速发展天然气工业,以多元化其能源 资源及减少碳排放量.它已经颁布多项政策和指引,鼓励及规使用天然气以及 促进上游燃气管道及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建设.所有这些措施将极大提高天然气在 中国的利用率,并将继续为中国的下游天然气行业的未来增长提供重要机遇. 本集团已实施各种经营改善措施,以提高其内涵式增长的质量,在二零一二年以 「精益管理」的做法和二零一三年以 「学标杆追求卓越」的措施.本集团将利用此 项有利的行业基础及其具有良好执行记录的资深管理团,透过高质量的内涵式 的增长及外延式的收购再攀高峰.

4 重大事件和投资事项 本公司与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华润电力」 ) 合并建议 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作出一项建议以合并本公司与华润电力以组建华润集团旗下同 一旗舰能源集团.合并建议涉及本公司安排计划,,

华润电力将收购本公司 全部已发行股本,因而构成上市规则项下华润电力的主要及关连交易.合并建议 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未获得所需的大多数华润电力独 立股东的批准,因此并未进行合并建议. 於天津成立合营公司 於二零一三年一月,本公司支付款额人民币24.5亿元,作为向津燃华润燃气有限 公司49%的股权的出资,该公司为一家合资公司,在中国天津市从事城市天然气 管道的投资、建设及经营,销售及分销燃气,提供燃气相关设备、器具及配套服 务,以及燃气设施维修及保养. 於中国各省新增投资 本集团对位於河南、浙江、安徽、四川、广东、江西、福建、山东、山西、辽宁、贵州及湖北省的23个城市燃气项目及4个车M船气项目作出约8.36亿港元的 新增投资.该等项目中的9个由本集团全资拥有,其余主要均为本集团控股的合营 企业. 收购事项亦将扩大本公司在该等省份的现有覆盖率,并将在集中采购、管道设计 及工程服务以及管理效率方面与现有城市燃气项目进一步缔造集群协同效应. 上述多数燃气项目为新建项目,故於不久将来均有很大的增长空间.随著中国燃 气供应量的整体增长,该等项目的燃气总销量预期亦随之增长.此外,与本公司 现有的城市燃气项目的集群协同效应将得到进一步加强,以进一步扩张经营规模 并带来经济效益. 股本及购股权 本公司股本及购股权於年内的变动详情分别载於综合财务报表.年内因行使2,000 份购股权而发行2,000股新股. 末期股息 董事议决建议派付末期股息每股20港仙,连同已於二零一三年十月派付的中期股 息每股2港仙,二零一三年的合共分派为每股22港仙 (二零一二年:每股16港仙) . 待股东於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后,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 日向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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