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7-04-20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于2014 年8月27 日接到控股股东临海市永强投资 有限公司的通知,称其已将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 )签署了 《 最 高额质押合同》 ( 编号:2014 年临海质字
0444 号), 将其持有的 1,701 万股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 工商银行,质押期限自
2014 年8月20 日至
2017 年8月19 日. 本次质押登记程序已于
2014 年8月26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180,188,349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7.68%;
本次质押 1,701 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44%,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56%;
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12,901 万股;
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71.6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6.98%.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新世纪 公告编号:2014-067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4 年7月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 《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
140569 号,以下简称 通知书 ).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提出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在
30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通知书后, 公司和聘请的中介机构对通知书中反馈意见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和回复准 备. 鉴于相关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公司无法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 复意见. 根据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报送反馈意见书 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尽快将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8月27 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5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年8月26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
一、公司董事袁建新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 万股) 减持比例 ( %) 袁建新 大宗交易 2014年8月26 日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