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7-04-21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2844 证券简称:赛浪车联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赛浪车联汽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关于给予赛浪车联汽车科 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 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 《关于给予赛浪车联汽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 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433 号)、 《关于给予赛浪车联汽车科技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 自律监管措施的通知》(股转系统函[2019]2132 号) 收到日期:2019 年5月28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5月24 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赛浪车联汽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北 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天竺家园17 号17 幢2 层255 室. 刘顺钊,男,1970 年4 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范敏,男,1972 年2 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19-009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在

2018 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 告, 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以下简称 《信 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 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 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 根据 《业务规则》 第6.1 条、 第6.2 条、 第6.3 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 给予赛浪车联汽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 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刘顺钊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范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赛浪车联以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的《关于给予赛浪车联汽车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以下简称《纪 律处分的决定》),对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责任人勤勉尽责履 行自律监管义务起到了积极地警示作用. 但公司若不能在

2019 年6月30 日前 (含6月30 日)披露《2018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公告编号:2019-009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上述《自律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 度,规范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以更积极的态度 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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