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7-04-25 |
2 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淮钢公司累计为江苏天淮的担保总额 为17.2 亿元, 占公司
201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1.01%. 江苏天淮实际累计贷款 14.7 亿元,其中:淮钢公司对其实际承担 7.03 亿元银行贷款担保,占公司
2012 年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16.76%.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发生其它对外担保.公司 不存在逾期担保, 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 情况. 沙钢股份总经理李培松先生为江苏天淮的副董事长,江苏天淮为公司关联
3 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该担保需提交沙钢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2)江苏天淮各方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且江苏天淮对淮钢特钢提供了 反担保. 3)沙钢股份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 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 建立了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事项,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淮钢公司无其他任何 形式的对外担保. 基于以上原因,保荐机构对沙钢股份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淮钢公司已为江苏天淮提供了 15.2 亿元的 项目贷款担保和本次
2 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累计为江苏天淮的担保总额为 17.2 亿元,占公司
2012 年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41.01%;
江苏天淮实际累计贷款 14.7 亿元,其中淮钢公司实际承担 7.03 亿元银行贷款担保,占公司
2012 年年底 经审计净资产的 16.76%.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发生其它对外担保.公司不存在 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及其他
1、江苏天淮
2012 年12 月份报表(经审计) .
2、江苏天淮营业执照.
3、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