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7-04-25 |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 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公司5%以上股东李强 先生持有的公司14,000万股股份于2019年4月29日被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 近日,公司收到李强先生转来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9)豫01民初1214-1号),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司深圳分 公司系统查询确认,李强先生持有的被司法冻结的公司股份14,000万股已解除司 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 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 东及一致行动人 解除司法冻结 股数 解除冻结日 司法冻结执行人 本次解除冻结 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 李强 否14,000
2019 年5月23 日 河南省郑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 100%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李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6.34%;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4,0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 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6.34%;
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后,李强先生所持本公 司股份已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况.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 细.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