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7-04-25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07 年10 月15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07 年10 月25 日在杭钢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 由董事长童云芳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成员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独立董事叶志翔先生因 公出差, 委托独立董事张旭良先生代为出席并授权对会议审议事项进 行表决.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符合 《公司法》 和 《公 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讨论, 并进行逐项表决, 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第三季度报告》 .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 动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 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 金占用管理办法》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出让公司所持浙江中元枫叶管业有限公司 32.5%股权的议案》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浙江中元枫叶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枫叶" )主要从事 PE(聚乙烯)及相关塑料管材、管件、阀门、模板等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业务,以及 PE(聚乙烯)及相关塑料原料的经营、新产品 研究开发和其它相关服务活动.本公司持有其 32.5%的股权. 以2007 年6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浙江勤 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元枫叶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浙勤评报 字[2007]第165 号评估报告, 评估后中元枫叶净资产为 84, 205, 686.85 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 32.5%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27,366,848.23 元人民币. 为加强对外投资结构调整,有效整合业务资源,董事会决定将公 司所持中元枫叶 32.5%股权以不低于 27,366,848.23 元的资产评估 价值转让给浙江枫叶集团有限公司(中元枫叶控股股东) .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