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7-04-26

(一)积极引入信用服务机构参与重点领域信用记录采集.委托信用服务 机构参与建立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政府部门指定主体信 用记录采集工作,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规范信用记录格式和数据 标准,拓展信息采集内容和范围,鼓励信用服务机构主动采集重点领域市场主 体信用信息,建立全面规范的信用主体信用档案.

(二)根据需要授权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红黑名单的认定.根据《国家发展 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 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 号)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可根据 工作需要授权信用服务机构按照统一标准认定红黑名单.信用服务机构根据行 业信用建设的需要收集各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红黑名单,经核实后与自身 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名单进行整合并向社会发布,协助政府做好资质名单、 红名单、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等名单的认定和梳理.

(三)加强与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的共享.鼓励信用服务机构与政府部 门以签署共享协议等合作方式,在充分保护市场主体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 提下,开展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实现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的有益整 合.

(四)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在行业特定领域协助参与备案工作.鼓励有关政 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信用服务机构开展行业市场主体特定领域备案工作, 探索开展被监管对象在政府部门、信用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注册备案,对行业 典型失信主体开展信用调查,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市 场主体进行公示监督与社会告知,提升政府监管能力. 商务信用(BCP)简报

2018 年第

7 期总第

183 期|Business Credit | 商务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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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协同开展联合奖惩与失信专项治理工作.鼓励信 用服务机构拓展市场化、社会化信用联合奖惩,探索在商贸、金融、租赁、旅游、环保等领域形成联合奖惩机制的市场化应用.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协同开展 对黑名单市场主体的信用修复培训和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失信市场主 体向社会作公开信用承诺.

(六)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定期编制行业信用监测分析报告.鼓励信用服务 机构跟踪监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状况,做出风险提示.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向政 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定期提供行业信用分析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等服务. 发挥信用服务机构在信用工作考核评价、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 双公示 工作第三方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七)依托信用服务机构探索信用大数据分析应用.利用大数据探索信用 信息资源统筹和大数据分析应用.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与大数据机构进行合作, 选择不同区域、行业、领域进行信用风险的分析、监测和预警,为政府部门加 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参考依据.

三、加强信用服务机构自身信用建设 信用服务机构是提供服务的专业化机构,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加强 自身信用建设是对信用服务机构的基本要求,是提升信用服务机构公信力和竞 争力的基本前提.

(一)建立以诚信为基本内涵的行为准则.信用服务机构要建立机构及其 从业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强化自律约束,全面提升诚信经营水 平.坚持诚信履职、诚信服务、诚信收费,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完 善约束机制,坚持公正性和独立性,提升公信力.鼓励各类信用服务机构设立 首席信用监督官,加强自身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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