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7-04-28 |
03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09 中期财务资料审阅报告
10 简明合并全面收益表
11 简明合并财务状况表
13 简明合并权益变动表
15 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16 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0 其他资料 目录 财务及经营资料摘要
02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中期业绩报告 致股东: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 )董事会 ( 「董事」 )欣然宣布截至2011年 6月30日止6个月 ( 「期内」 )未经审核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人民币628,835,000元,与去年同期人民币 533,761,000元比较,增加人民币95,074,000元,增幅为17.
8%. 财务及经营资料摘要 本集团於期内的主要业绩与营运数字与去年同期比较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 2011年2010年 增加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减少) (经重列) 营业额 (人民币) 7,202,237,000 5,043,719,000 42.8% 毛利 (人民币) 1,891,249,000 1,421,128,000 33.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人民币) 628,835,000 533,761,000 17.8% 每股盈利 - 基本 (人民币) 59.88分50.83分17.8% 可供接驳城区人口 49,135,000 45,663,000 7.6% 可供接驳住宅用户 16,378,000 15,221,000 7.6% 期内新增接驳天然气用户: C 住宅用户 522,881 426,245 22.7% C 工商业用户 (地点) 2,684 1,821
863 C 工商业用户已装置日设计供气量 (立方米) 3,578,678 2,376,246 50.6% 累积已接驳天然气用户: C 住宅用户 5,948,313(1) 4,965,321(2) 19.8% C 工商业用户 (地点) 20,687(1) 15,405(2) 5,282 C 工商业用户已装置日设计供气量 (立方米) 21,267,618(1) 15,380,603(2) 38.3% 累积已接驳管道燃气 (包括天然气) 用户: C 住宅用户 6,122,143 5,165,474 18.5% C 工商业用户 (地点) 21,146 16,059 5,087 C 工商业用户已装置日设计供气量 (立方米) 21,758,054 15,914,980 36.7% 天然气气化率 36.3% 32.6% 3.7% 管道燃气 (包括天然气) 气化率 37.4% 33.9% 3.5% 住宅用户管道燃气销售量 (立方米) 451,109,000 346,813,000 30.1% 工商业用户管道燃气销售量 (立方米) 1,741,846,000 1,303,150,000 33.7% 汽车燃气销售量 (立方米) 314,635,000 241,522,000 30.3% 批发气销售量 (立方米) 133,440,000 87,376,000 52.7% 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量 (吨) 17,584 29,384 (40.2%) 蒸汽销售量 (吨) 48,498 42,521 14.1% 汽车加气站
203 176
27 天然气储配站
103 95
8 现有中输及主干管道 (公里) 17,264 15,537 11.1% 附注: 1. 包括收购置换累积的1,013,931个天然气住宅用户及2,313个天然气工商业用户 (已装置日设计供气量1,111,870立方 米) . 2. 包括收购置换累积的1,003,319个天然气住宅用户及2,072个天然气工商业用户 (已装置日设计供气量1,067,232立方 米) .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03 业务回顾 燃气管道之建造 期内,燃气接驳费收入达到人民币1,580,137,000元,与去年同期比较增幅为39.1%,占整体收入21.9%.住宅 用户及工商业用户的平均接驳费分别为人民币2,738元及152元 (每立方米) ,与2010年的平均接驳费相比,期内 民用户的平均接驳费相约,证明中国在收取接驳费方面仍然有稳定的政策.而本集团对於工商业用户的接驳费 则采取积极推广政策,以获得更多的工商业用户用气. 本集团继续发挥其行业经验和良好管理的优势,使接驳用户数量持续地增长.期内新增的管道天然气住宅用户 和工商业用户的已装置日设计供气量与去年同期的新增量比较分别有22.7%和50.6%的增长.工商业用户的强劲 增长除了反映本集团卓越的执行能力外,同时亦显示天然气与其他能源比较的竞争优势.现时本集团所覆盖的 区域,无论是居民用户或工商业用户,仍然存在巨大的接驳潜力. 燃气销售 期内,管道燃气销售收入达到人民币3,863,147,000元,与去年同期比较有45.7%的增长,占整体收入53.6%. 汽车燃气加气站销售收入期内达到人民币741,362,000元,与去年同期比较有33.5%的增长,占整体收入 10.3%.与去年同期比较,汽车加气站数量亦进一步由176个增加至203个,分布在全国50个城市,其中57座分 布在本集团管道燃气项目之外的14个城市.由於对环保有良好的贡献,且能为汽车用户节约可观燃料成本,加 之中国汽车保有量快速提升,预计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这种以清洁能源代替气油为汽车燃料的业务会持续的高速 增长,可使本集团现有的气源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另一方面亦可扩大现有燃气项目的规模效益,预计加气站 业务将会成为本集团未来增加长远售气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 从去年开始本集团将部份天然气作批发气出售,使集团更好利用现有燃气设备,有更大的燃气销售收入和提高 整体投资回报.期内批发气收入达到人民币584,916,000元,与去年同期比较有50.2%增长,占整体收入8.1%. 管道燃气、汽车燃气加气站和批发气销售持续扩大,并在收入比重中合共达到72.1%,与去年同期的71.3%相比,燃气销售收入进一步增加,并继续成为本集团的主要收入,表示本集团有更平稳和长远的收入基础,进一 步减少对一次性接驳费的依赖,使收入结构更加完善.预计未来燃气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会持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