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7-05-04 |
b) 纤维的组成是否一致;
c) 纤维的显微形态是否一致;
d) 纤维的红外光谱是否一致. 4.3.2 纤维种类鉴定 根据纤维的显微形态特性和红外光谱图上的特征官能团吸收峰等信息,结合标准纤维的特征图谱, 对纤维成分进行分析,并得出相应的鉴定意见.
5 鉴定意见及判别依据 5.1 纤维比对检验 5.1.1 鉴定意见的种类 纤维比对检验的鉴定意见分为四种: a) 相同种类;
b) 非同种类;
c) 客观描述已检特性的检验结果;
d) 无法判断. 5.1.2 相同种类 对检材纤维和样本纤维的特性进行了包括颜色、组成、显微形态和红外光谱在内的全面检验,检材 纤维与样本纤维的主要特性一致,未发现本质性差异. 该种鉴定意见表述为 检材纤维与样本纤维是同种类纤维. 5.1.3 非同种类 根据已使用的检验方法,发现检材纤维与样本纤维在颜色、组成、显微形态、红外光谱等任一纤维 特性上存在本质性差异,且没有其他能够影响这些差异的因素存在. 该种鉴定意见表述为 检材纤维与样本纤维不是同种类纤维. 5.1.4 客观描述已检特性的检验结果 SF/Z JD0203007――2018
5 在对检材纤维和样本纤维的部分特性进行了检验的情况下, 根据已使用的检验方法, 未发现检材纤 维与样本纤维的特性存在本质性差异,但尚不足以得出5.1.2规定的鉴定意见. 该种鉴定意见表述为客观描述检材纤维和样本纤维已检特性的检验结果. 5.1.5 无法判断 检材纤维不具备鉴定条件,或根据使用的检验方法,不能作出5.1.2至5.1.4鉴定意见的,均可作出无 法判断的鉴定意见. 该种鉴定意见表述为 无法判断检材纤维与样本纤维是否同种类纤维. 5.2 纤维种类鉴定 根据已使用的检验方法,对所能得出的纤维种类进行客观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