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7-05-08 |
2015 年年末应交税费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 现金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 系子公司城市学院上期银行理 财产品到期所致 收到其他与投资 -423,553.43 -100.00 系子公司城市学院上期银行理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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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活动有关的现金 423,553.43 财产品到期,理财收益增加所 致 购建固定资产、 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1,608,120.68 3,483,081.08 -1,874,960.40 -53.83 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在建项 目投入减少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 现金 20,000,000.00 20,000,000.00 100.00 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银行短 期借款增加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 现金 5,000,000.00 2,000,000.00 3,000,000.00 150.00 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偿还到 期借款增加所致 分配股利、 利润或 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648,375.00 1,450,200.00 -801,825.00 -55.29 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银行借 款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一大股东增持本公司股票(包括计划、方案及实施结果) 公司
2015 年7月9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经发集团的 《关于拟增持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的通知》,主要内容为:近期中国股票市场出现了暂时的非理性波动,经发集团作为博通 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博通股份的发展前景,基于对 博通股份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实现既定战略的坚定信心, 拟增持博通股份股票,具体增持方案待经 发集团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公司
2015 年12 月17 日接到经发集团 《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持方案的通知 函》,主要内容为:经发集团已制定出具体的股票增持方案,并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即将开 始实施,经发集团将以自有资金、自有股票账户、自有资金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系统直接买入博通股份股票,增持投入的资金为人民币
500 万元左右.鉴于
12 月17 日博通 股份股票尚处于停牌期间,经发集团制定了三种切实可行的增持时间段,其中包括如果博通股份 股票在
2016 年1月11 日仍未复牌,经发集团将在博通股份股票复牌之日(含当日)起的
10 个交 易日内完成增持.同时也说明上述增持时间段之内,如果包含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明 确规定禁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段窗口期限制(主要包括博 通股份定期报告披露前十日内,博通股份业绩快报、业绩预告披露前十日内等),则经发集团首 先选择在该等限制时间段之前完成增持,若无法避开,则在该等限制时间段之后顺延时间完成. 公司
2016 年2月25 日接到经发集团《关于暂时无法实施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 持方案的通知函》,主要内容为:鉴于博通股份股票于
2016 年2月23 日开始复牌,并且博通股 份将于
2016 年3月5日(星期六)披露
2015 年年度报告,故2016 年2月24 日至
3 月4日的十 日期间内为经发集团禁止增持博通股份股票的窗口期,2 月23 日因临近窗口期限制,为稳妥起见 经发集团认为不合适增持. 故经发集团在
2016 年2月23 日至
2016 年3月4日期间暂时无法实施 增持博通股份股票方案. 经发集团承诺, 将在博通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