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7-05-10

(二)规划符合性和选址合理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新都区新都街道新新路

108 号(新都区货运大道与新新路交叉口) .项 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

2016 年8月,成都玖源化工有限公司与成都市新都区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成都市新都区国土资源局将新都街道新新路宗地编号 R-153-1 的总面积 83893.4 平方米国有土地出让给成都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合同上明确 本项目宗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2016 年8月新都区规划管理局出具本项目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 (新都规条字

16101 号) ,同意本项目在新都区新新路地 段按规划条件进行设计;

2017 年1月5日,新都区规划管理局出具本项目《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 (地字规

510114201720001 号) ,明确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居住用地. 因此,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建设符合新都区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地块位于新都区新都街道新新路

108 号.目前项目所在区域的供水、排水、 供电、供气及光纤、电缆等基础设施已基本建成,可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平台. (1)所在地块原有污染问题 本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 125.84 亩.包括

2 部分: 一号地块(3 征地、4 征地)位于货运大道以东,新新路以北,占地面积 8.85 亩, 原为省农资公司化肥仓库;

二号地块(1 征地、2 征地) ,位于货运大道以东,新新路 成都玖源化工有限公司恒大御府环境影响报告表

6 以南,占地面积 116.99 亩,原为成都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工业用地,主要生产碳酸氢铵、 尿素、联碱、复混肥.原化肥仓库和化肥生产,可能对区域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影 响. 图1-1 项目场地地块分区示意图 由于本项目地块原主要用于碳酸氢铵、尿素、联碱、复混肥生产,2017 年1月, 为了进一步了解土地现状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成都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宁沣 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新新路

108 号成都玖源化工有限公司从 事碳酸氢铵、尿素、联碱、复混肥生产的地块及原省农资公司化肥仓储地块进行场地 环境调查, 并编制完成了 《成都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御府 (商住楼) 场地环境调查报告》 . 根据《成都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御府(商住楼)场地环境调查报告》 ,本项目地块内地下 水及土壤污染情况如下: ①地下水 除铁、锰、亚硝酸盐外,其余各项地下水监测点监测值,特别是本项目涉及的特 征污染监测因子(铜、锌、镍、钴、钼等)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T14848-93) III 类标准的要求. 成都玖源化工有限公司恒大御府环境影响报告表

7 根据《成都市新都镇地下水环境污染及其机理研究》 (刘丹,姜云,陈岳,地质灾 害与环境保护,1994 年2月,第一期,第5卷)可知,新都镇地下水存在普遍的铁、 锰、亚硝酸盐等超标现象. 监测结果不能表明区域铁、锰地下水的污染是受玖源化工生产的影响.事实是整 个成都平原第四纪地层中的铁、锰含量很高,区域铁、锰污染的污染主要来源于此. 此外,地下水氮污染主要为 NH4 + -N、NO2 - -N、NO3 ― N 三种形式,根据监测结果, 区域地下水上游亚硝酸盐超标 16.75 倍,项目所在区域超标 18.7 倍,而地下水下游超 标倍数降低至 0.9 倍.本次上游取样点为双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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