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7-05-14 |
1000 吨或供水人口在
10000 人以上的其他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包括
7 地下水型和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开展 划、立、治 工作.摸 清水源地数量;
组织划定保护区,对已划定保护区的需要调整的进 行依法依规调整;
设立保护区界标界桩及警示标志;
排查保护区内 的环境问题,并按照 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 的原则 推进整治.各乡(镇) 、街道办事处应于
2019 年10 月底前完成保护 区划定及问题排查工作,并上报水源地基本信息、问题清单、整改 方案和整治进展情况. (区环保局、区水利局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自然资源局参与, 各乡 (镇) 、 街道办负责落实) 11.保障 一渠清水永续北送 .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 (龙安辖区)水环境风险防控.实施水质实时动态检测,落实日常 巡查、工程监管、污染联防、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输水干渠水质 安全;
2019 年基本完成南水北调总干渠(龙安辖区)两侧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的标识、标志和界牌安装工作. (区水利局牵头,区财政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南水北调总干渠龙安沿线有关乡(镇) 、 街道办负责落实) 持续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龙安辖区)两侧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等水污染风险源排查整治工 作,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区水利局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农业农村局参与,南水北调总干渠龙安段沿线有关乡(镇) 、街道 办负责落实) 12.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
8 水的全过程管理.定期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 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县级及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 会公开一次.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 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 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 (区环保局、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职责推进实施,各乡(镇) 、 街道办负责落实)
(四)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13.治理农村污水. 全区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 统一建设、 统一运行、统一管理.2019 年6月底前,区住房建设部门进行规划 技术把关,完成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完成农村污水处理专项规划 编制工作.各乡(镇) 、街道办要因地制宜采用低成本、低能耗、易 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在2018 年优先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 程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乡镇政府所在地、交通干线沿 线和省界周边乡镇的村庄污水治理的基础上,2019 年全面推进全区 村庄污水的收集处理.2019 年,位于市界周边的龙泉镇,要完成乡 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并于
2020 年建成投运. (区委农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局牵头,区财政局参与, 各乡(区镇)街道负责落实) 14.防控农村改厕后粪污污染.农村改厕后的粪污必须得到有效 收集处理或利用,坚决防止污染公共水体.改厕后,污水能进入管 网及处理设施的,必须全收集、全处理并达标排放;
不能进入污水
9 处理设施的,应采取定期抽运等收集处置方式,予以综合利用,有 效管控改厕之后产生的粪污.(区委农办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各乡(镇)、街道办负责落实) 15.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 以及粪便污水收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积极引导散养密集区 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畜禽养殖废水不得直 接排入水体,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要求.巩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 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2019 年,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 套率达到 8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 100%, 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