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7-05-14

2、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石材加工项目厂址位于五莲县街头镇石材产业园 B 区(五莲县街头镇巩 窝村东 620m 处) , 根据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 和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 ,该项目不在 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名单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五莲县总体 规划要求.同时根据五莲县石材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出具证明,见附件 4,项目用地属于 工业用地,本项目建设符合五莲县石材产业园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本项目建设区域分布主要是道路和空地,东侧和北侧为园区道路, 南侧和西侧为空 地.西厂界距离最近的巩窝村(W,620m) ,该环境敏感点不在本项目生产车间卫生防 护距离范围内,选址合理可行.

3、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1. 表1-1 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

(一) 三线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用上线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 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 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的, 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 本项目位于五莲县街头镇 石材产业园 B 区五莲县街 头镇巩窝村东 620m 处) , 不在日照市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

3 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 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 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 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范围内.项目在日照市生 态红线图中的位置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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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 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 有关规划环评 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 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 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 结 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 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强化污染 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 放,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 响较小,符合改善环境质量 的总体目标要求 符合

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 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板 .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 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 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 开发利用, 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 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 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资源利用合理,未触 及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二) 一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 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 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 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 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不属于《日照市建设 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 》 (日政办发[2015]41 号) 和《五莲县产业发展负面清 单(试行) 》 (莲政办发 [2017]32 号)中所列建设项 目,不在日照市和五莲县环 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范围内 符合 通过上表对照, 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 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要求. (2)本项目与鲁环发〔2009〕80 号文相符性分析 根据《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 号文) 要求,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 章节.本项目设置环境风险章节,符合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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