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7-05-15 |
及(d)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 乃指通过本决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任何较早之日期止之 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4 (ii) 本公司之股东於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 议案 5(B)所述之授权之日;
或(iii) 法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期限届满之日;
及 「供股」 乃指本公司董事会於指定期间内根赌骋恢付锹 日期名列股东名册之股东按彼等於当日之持股比例供股 (惟 本公司董事会有权就零碎股权或适用於本公司之香港以外任 何地区之法律限制或责任或该地区认可管制机构或任何证券 交易所之规定,作出其认为必要或权宜之豁免或其他安排) . 」 (C) 「动议待本大会通告第5(A)及第5(B)项普通决议案获通过后,藉加入相 当於本公司根5(A)项普通决议案授予之权力购回之本公司股本中之 股份总数,以扩大董事会根倏敬蠡嶂ǜ嫠5(B)项普通决议案 之权力配发及处理额外股份之一般授权;
惟该等购回股份数额不得超 过上述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10%. 」 承董事会命 平安证券集团 (控股) 有限公司 (以万安证券集团有限公司之 名称在香港经营业务) 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 龚卿礼 香港,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5 附注: 1. 凡有权出席是次股东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 并於会上投票之本公司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 位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2. 供股东大会使用之代表委任表格随附於本通函寄发. 3.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 (如有) 或经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授权书或 授权文件副本,须於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 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登卓佳捷时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方为 有效. 4.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三日 (星期一) 至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 (星期四) (包括首尾两天 在内) 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於该段期间,概不进行转让股份之登记.为符合出席大会的 资格,所有的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星期五) 下午四 时三十分 (香港时间) 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登记及过户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 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执行董事龚卿礼先生 (首席执行官)、张 锦辉先生及林红桥先生;
非执行董事陶艳艳女士 (副主席);
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曾华光先生、梁永祥博士及杨涛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