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7-05-15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人民币债券现券、 回购、拆借业务统一协议关联交易的信息披 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和《保险公司资金运 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1 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平安 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养老险 )与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统称 关联方公司 ) 签订《人民币债券现券、回购、拆借业务统一协议》关联交 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与其关联方之 间的长期、持续关联交易,可以制定统一的交易协议,按照 本办法规定审查通过后执行.

协议内的单笔交易可以不再进 行关联交易审查. 鉴于平安养老险与关联方公司的人民币 债券现券、回购、拆借业务均属于日常业务,交易频繁,且 具有长期、持续性的特点,为确保交易的时效性,经过双方 共同协商,就彼此间的人民币债券现券、回购、拆借业务达 成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的任意一天,平安养老险与关联方 公司的人民币债券现券、回购、拆借业务日交易峰值如下表 (单位:亿元) : 关联公司名单 现券日交 易峰值 回购日交 易峰值 拆借交易 峰值 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40 5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 合计:5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40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2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3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4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30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10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 -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平安养老险与关联方公司开展的人民币债 券现券、回购、拆借业务,包括债券现券交易、回购交易和 拆借交易,债券现券交易是指已确知交易对手的债券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债券投标、分销和上证所固定收益平台 债券买入、卖出,以及银行间市场债券投标、分销、买入、 卖出等交易类型;

回购交易包含质押式正/逆回购、买断式 正/逆回购等交易类型;

拆借交易是指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 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安养老险控股 股东,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均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 平安 , 公司 , 集团 )于1988 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中 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发展成为融保险、银行、 投资三大主营业务为一体、传统金融与非传统金融并行发展 的个人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之一.公司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两地上市公司,总部设于深圳.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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