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7-05-16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奎屯 宏源时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时代物业公司" )就公司租赁开设 的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的超市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的《租赁合 同》签订《变更协议》,变更该项目租金单价,将租赁期内平均租金单价由每平 方米每天 1.14 元下调为每平方米每天 0.70 元,新的租金标准自
2016 年4月1日起执行, 直至租赁合同期届满. 租金单价下调后, 该项目租金总额由 5,195.12 万元减少至 3,027.74 万元.原《租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签订上述《变更协议》 ,可减少公司对该项目的租金 总支出约 2,167.38 万元(其中:可减少公司
2016 年租金支出约 64.11 万元) , 从而降低该项目经营成本,有利于缓解其经营压力,缩短该项目的市场培育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4 年8月27 日,公司与宏源时代物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位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阿克苏西路与团结街交汇处的地下一层和地上一层共 计7,771.21 平方米的商业房产开设超市大卖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刊登在
2014 年8月14 日的 《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该项目已 于2014 年9月6日开业.
二、签订《变更协议》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按照既定发展规划,大力拓展商业主营业务规模,加速疆内商 业网点的布局,然而受国内及自治区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商业零售业态转型、电2商崛起等多重因素影响, 公司新拓门店培育期较预期均有所延长,使得公司商业 主营业务利润大幅下降.现为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经公司与该项目的出租方宏 源时代物业公司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签订《变更协议》 .
三、 《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
1、将原《租赁合同》 "第五条 房屋租金的缴纳期限"中约定的租赁期内平 均租金单价由每平方米每天 1.14 元下调为每平方米每天 0.70 元. 新的租金标准 自2016 年4月1日起执行,直至合同租赁期届满.变更后该项目租金总额由 5,195.12 万元减少至 3,027.74 万元.原《租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2、变更前后的具体租赁期限及租金金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期数 租金缴纳起止日期 面积(平 方米) 变更前 的租金 单价 (元 /平方米 /天) 变更前的当期 租金(元) 变更后 的租金 单价 (元 /平方米 /天) 变更后的当期 租金(元) 变更前后的租 金差额(元) 第一期
2015 年9月1日―
2016 年3月31 日7,771.21
1 1,647,496.52
1 1,647,496.52
0 2016 年4月1日―
2016 年8月31 日7,771.21
1 1,188,995.13 0.7 832,296.59 356,698.54 第二期
2016 年9月1日―
2017 年8月31 日7,771.21
1 2,836,491.65 0.7 1,985,544.16 850,947.49 第三期
2017 年9月1日―
2018 年8月31 日7,7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