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7-05-18

2015 年12 月,长沙市望城区工务局委托我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评价主要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运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 水土流失、运营期社会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环 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建议、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等内容.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得到 了沿线公众的支持.在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 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环境影响小,项目建 成后沿线的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 设可行. 高原路(宝粮中路-旺旺路)道路工程

1 1 总论 1.1 项目由来 目前,望城区已经形成了以雷锋大道(高乔大道)、金星大道、金洲大道、 雷高道路、长湘道路、319 国道、长沙市三环线、银星路

8 条融城主干道为骨架, 县乡道路四通八达、园区路网纵横交错,全面对接省会长沙的大交通格局.为进 一步完善区域路网条件,长沙市望城区工务局拟投资建设高原路道路工程,作为 连接宝粮路与旺旺路的南北主干道.本项目的建设可有效降低该区域的交通负 荷,改善现有道路的交通状况,为沿线居民的出行提供方便,促进区域社会经济 的发展. 高原路北起规划建设的宝粮中路,向南依次与规划竹鸡塘路、规划支路平面 相交后,南至已建成的旺旺路,全长 795.234m,按城市Ⅰ级主干道进行设计, 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

50 米,双向四车道.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建设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工务局委托北京中咨 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环评工作组在 对拟选场址周围环境进行调查、现场踏勘及搜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按环评导则 规范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评价目的 拟建道路建设将对沿线区域的生态环境、 声环境以及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 的负面影响,根据国家环保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要求,本项目应当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及非污染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 价.其目的在于: (1)定性或定量地对沿线地区社会、经济、自然、生态环境的现状及未来 影响的范围和程度进行描述、预测和评价;

(2)为减轻公害和优化环境,在工程的环保设计方面提出建议,并为环保 措施的选择与实施提供参考;

(3)从环保和宏观经济的角度,为项目的环境管理和沿线的经济发展规划 提供辅助信息和科学依据,促进沿线地区的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 高原路(宝粮中路-旺旺路)道路工程

2 1.3 编制依据 1.3.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4月24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年10 月28 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12 月25 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2月28 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4月29 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年10 月29 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 年6月29 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2月29 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8月28 日第二次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年8月29 日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 年8月28 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8 年2月28 日修订).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法》(1997 年1月1日).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 年12 月29 日).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 年4月29 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3 年3月1日).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 年7月1日).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1月1日).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11 月1日). (20)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 年1月1日). 1.3.2 相关政策条例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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