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7-05-18 |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有关协议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和备案手续. 前述手续全部完成 之日,即视为股权过户手续交割日.
6、合同的生效条件:目标公司其他股东以书面形式做出放弃优 先购买权的声明,并做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出让方转让协议股权;
双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 新疆屯河华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与天津沃德瑞番茄制品有 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1、签约方:新疆屯河华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受让方) 、天津沃 德瑞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出让方)
2、交易标的:内蒙古沃德瑞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20%股权
3、交易价格:以公司注册资本金
2000 万元为依据,持有目标公 司20%作价为
4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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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方式:在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支付协 议股权转让价款的 50%, 计200 万元人民币. 本协议生效后十五个工 作日内应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股权过户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本公 司将协议股权转让价款的余款
200 万元支付给出让方.
5、交付或过户时间: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有关协议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和备案手续. 前述手续全部完成 之日,即视为股权过户手续交割日.
6、合同的生效条件:目标公司其他股东以书面形式做出放弃优 先购买权的声明,并做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出让方转让协议股权;
双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经受让方董事会批准.
五、进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公司在番茄产业的竞争优势, 加快公 司主业的发展.将有助于扩大市场份额,最大限度地降低原料和生产 成本,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内蒙古沃德瑞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拟 将注册资本增加到
6000 万元,各方股东将按同比例增资,本公司将 投资金额增加到
2400 万元,控股子公司新疆屯河华新番茄制品有限 公司将投资金额增加到
1200 万元,各方持股比例不变.内蒙古沃德 瑞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日处理番茄
1500 吨生产线、日处理 番茄
1000 吨生产线各一条,项目总投资约为
9200 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