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7-05-18 |
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货物与技术 进出口业务,软件开发,广告业,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办公服务,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停车场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
(二)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1 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18,000
60 24,000
80 2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12,000
40 6,000
20 合计 30,000
100 30,000
100
(三)杉杉汇嘉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18 年10 月31 日, 杉杉汇嘉总资产 998,754.43 元, 净资产 998,754.43 元;
2018 年1-10 月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1,245.57 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的权属状况 公司对此次转让的杉杉汇嘉股权拥有清晰完整的权属,交易标的不存在抵 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股权 甲方同意将持有新疆杉杉汇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20%的股权(对应 的是
6000 万元认缴出资额,20 万元实缴注册出资额,对应的未出资款为
5980 万元),以20 万元转让给乙方. 双方一致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5 天内办理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股权转让款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
5 天内支付给甲方.
4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新疆杉杉汇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 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 证对所转让的股权, 没有设置任何抵押、 质押或担保, 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新疆杉杉汇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就该 20%股权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届时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后持股比例相应修改新疆杉杉汇嘉奥特 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 乙方享有新疆杉杉 汇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80%股权比例,甲方享有新疆杉杉汇嘉奥特莱斯 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20%股权比例,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 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本次股权转让是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进行的统筹安排, 有利于优 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集中精力聚焦主业发展,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