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7-05-22 |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 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公司 )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 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 苏州营财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卢克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 通过苏州营财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份 19%,合计控制公司 7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若卢克平利用对公司的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进 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造成风险.
二、公司治理的风险 有限公司期间, 公司治理不够规范,公司存在诸如未按要求提前发出会议通 知、股东会届次记录不清、相关决议书面记录及保存不完整、公司董事监事未及 时换届选举等不规范现象. 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建 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及相应的议事规则,制定了《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随着公司经 营规模扩大、员工数量增加,公司的组织结构也愈加复杂,对公司治理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 若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按设计有效执行,公司治理风险将可能 影响公司的持续成长.
三、劳务派遣比例过高的风险 截至
2015 年3月31 日, 公司劳务派遣员工人数为
599 人,占公司总用工人 数的比例为 65%. 劳务派遣员工主要从事基层门卫、 区域秩序维护等辅助性和可 替代性较强的岗位,并在进入公司后接受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但是,公司劳务 派遣员工占比较高,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要求,公司需要在
2016 年3月1日之前将公司劳务派遣员工比例降低到 10%以下. 若2016 年3月1日前未降至规定比例,将有可能受到主管机关的处罚.目前公司已制定调整用 工方案,正在逐步整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克平承诺于
2016 年3月1日前将劳动派遣员工数量降至规定比例,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
3 苏州营财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四、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规模较大,截至
2015 年3月31 日、2014 年12 月31 日、2013 年12 月31 日,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分别为 5,538,728.72 元、 3,574,879.37 元、1,535,318.68 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9.17%、22.71%、 11.77%. 报告期内,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