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7-05-24 |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名下所有神州租车有限公司的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的代表 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 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 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 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AR Inc. 神州租车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699)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及建议授出购回股份及发行股份的一般授权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神州租车有限公司谨定於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下午二时正 (香港时间) 假座香港九龙尖沙 咀东麽地道
64 号九龙香格里拉大酒店阁楼九龙厅 I 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召开大会的通告载 於本通函第
14 至17 页.随函亦附奉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该代表委任表格 亦刊载於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ww.zuche. com). 无论 阁下能否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按照随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将表格填妥 及签署,并尽快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 港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22 楼,惟无论如何须於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 时间
48 小时前 (即不迟於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二日 (星期日) 下午二时正 (香港时间) ) 交回.股 东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而在此情 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为已撤销.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 C i C 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1. 绪言
3 2.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4 3. 建议授出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
4 4. 建议授出发行股份的一般授权
4 5. 股东周年大会及委任代表安排
5 6. 推荐建议.5 7. 一般资料.5 8. 其他事项.6 附录一 - 拟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的退任董事详情.7 附录二 - 购回授权的说明函件
11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14 C
1 C 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下午二时正 (香港 时间) 假座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麽地道
64 号九龙香格里 拉大酒店阁楼九龙厅 I 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 会,以考虑及 (如适合) 批准本通函第
14 至17 页大会通 告载列的决议案 「组织章程细则」 指 本公司现时生效的组织章程细则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神州租车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 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香港的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行授权」 指 定义见董事会函件第
4 段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即本通函付印前确定其中所载 若干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购回授权」 指 定义见董事会函件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