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7-05-25 |
1、本协议已对生效条件、履行期限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各方均具 备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 因素影响,将可能导致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2、预计本协议将对上市公司 2018-2019 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后续进展或未达预期的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 年8月15 日发布 《关 于公司中标中国电信基站天线(2018 年)集中采购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8-045,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成为"中国电信基站 天线(2018 年)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QZGYS201803140002)"的中标单位, 合计中标金额:人民币 187,950,000 元. 近日, 我司收到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 《中 国电信基站天线(2018 年)集中采购项目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正本, 具体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均为杨杰, 注册资本分别为
2131 亿元人民币、 809.3236 亿元人民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住所均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1 号.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 务、全国性互联网等综合信息服务.
2、我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
3、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 销售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额 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
2016 年22,226.22 18.24%
2017 年49,589.33 32.30%
4、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 司的长期客户,信誉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对手方: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及金额:公司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基站天线,总供货份额为人民币 187,950,000 元.
3、结算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
4、交货方式:卖方提供货物至买方现场或指定地点或交给买方指定的第三 方负责运输公司.
5、协议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在合同协议书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将 保持其有效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 赔已结清.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近年的财务数据显示,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 限公司发生的销售金额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有一定比例,本协议金额占公司
2017 年销售收入的 12.18%.基站天线是公司主导产品之一,公司其他产品微波 天线、射频天线等均有独立和稳定的客户,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 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本协议的履行将会给公司今明两年的业绩带来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