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7-05-28

也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及处于募集期的基 金认购费率.

3、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工商银行网上平台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六、业务咨询方式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22-

83310988、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 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13 年第

1 期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 年3月29 日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

04003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5月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华 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收益支付分配日期 2013年3月27 日 收益累计期间 自2013 年1月7日至

2013 年3月27 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 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13年6月26 日 收益支付对象 2013年3月27 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款将于

2013 年3月28 日从托管户划出;

投资者若选择红利再投资,再投资的基 金份额将于2013 年3月28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3 年3月29 日起可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字[2002]128 号 《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 [2008]1 号 《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对投资者(包 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 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第

1 期已于

2013 年3月27 日结束本期运作, 运作期共

80 天. 该运作期本基金 A 类份额( 基金代码:040030) 的年化收益率为 3.806%,本基金 B 类份额 ( 基金代码:040031) 的年化收益率为 4.076%. ( 2)

2013 年3月27 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 3) 若投资者于

2013 年3月27 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 4)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

100 元,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 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人民币 1.00 元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 5)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2013 年第

1 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 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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