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7-05-28 |
? 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日并以摊销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
?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权益投资. 本集团金融负债之会计处理将不受影响,因为新规定只影响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之会计处理,而本集团并无任何此等负债.终止确认之规则已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 「金 融工具:确认及计量」 转移,且并无任何变动. 新对冲会计规则下,对冲工具的会计处理将与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常规更一致. 作为整体规则,由於准则引入更多原则为本的方针,故可能有更多对冲关系符合对冲会计处理.然而,於此阶段,本集团并不预期识别任何新对冲关系.因此, 本集团预期并不会对其对冲关系的会计处理造成重大影响. 新减值模式须根て谛糯魉鹑啡霞踔挡Ρ,而非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所规定仅根巡糯魉鹑啡霞踔挡Ρ.其适用於按摊销成本分类之金融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债务工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 户合约收益」 项下合约资产、租赁应收款项、贷款承担及若干财务担保合约.根竦钠拦,本集团预期贸易应收账款及有关按摊销成本持有的债务投资亏损拨备轻微增加,惟根醪浇峁,预期财务影响将为微不足道. C
8 C 新准则亦引入已扩展之披露规定及呈列变动,预期会改变本集团披露其金融工具之性质及围,特别是新准则采纳年度. 本集团的采纳日期必须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财政年度应用.本集团将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追溯应用新规例,以及该准则项下所允许的可行权宜处理.二零一七年的比较将不予重列. (ii)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 户合约收益」 变动性质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确认收益的新准则,并将取替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 (涵 盖出售货品所产生收益)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 (涵 盖建筑合约及相关文档) . 新准则乃基於收益於货物或服务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确认的原则. 此准则容许全面追溯采纳或经修改追溯方式采纳. 影响管理层已评估应用新准则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及已识别以下将受影响的: ? 退货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在资产负债表内独立呈报从客户收回货品的权利和退款责任.由於本集团产品体积大及价值低,故过往退货率非常低. 根醪狡拦澜峁,本集团预期采纳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不会有重大影响. 本集团的采纳日期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财政年度强制生效.本集团拟以经修改追溯方式探纳该准则,即表示采纳的累积影响将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在保留盈利确认且比较将不予重列. (iii)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 赁」 变动性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於二零一六年一月颁布后,绝大部分租赁将於资产负债表确认,因为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划分已被删除.在新准则下,资产(使 用租赁项目之权利) 及支付租金之金融负债已获确认.唯一例外情况为短期低价值之租约. 对於出租人之会计处理将不会出现重大变动. C
9 C 影响此准则将主要影响本集团经营租赁之会计处理.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有人民币193,000,000元之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担.然而,本集团尚未厘定此等承担将会导致确认资产及未来付款之负债程度,以及对於本集团溢利及现金流量分类的影响. 并且,本集团尚未评估须作出何种其他调整(如 有) ,例如,由於租赁期的释义变动以及可变租赁付款与续租及终止选择权的不同处理.因此,尚未能估计於采纳新准则时必须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金额以及其将如何影响本集团的损益与未来现金流量分类. 本集团的采纳日期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财政年度强制生效.本集团现阶段不拟於生效日期前采纳此准则.本集团拟应用简化过渡法且将不会重列首次采纳前年度的比较金额. (iv)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修 订本) 关於以股份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v)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保 险合约」 (修订本)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vi)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 「首 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修订本)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vii)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於 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修订本)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viii) 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关於投资物业转让(修 订本)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ix) 香港(国 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2号 「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