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7-30 |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 各县、 区人民政府, 各开发区、 管理区管委, 市直及驻钦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8月31 日 (公开方式:公开) 发电单位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批盖章: 等级 特急・明电 钦政办电〔2018〕58 号 钦机发 号-2- 钦州市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确 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目标任 务,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工作目标 到2018 年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 90.1%,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
35 微克/立方米.各 县区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见附件 1.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1. 严格控制 两高 项目准入.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制 定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 严格执行高耗 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 排放等指标,严格控制 两高 项目建设,实行新(改、扩) 建 项目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市发改委牵头;
市工信委、市国土 资源局、 市环保局、 市行政审批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 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落实) 2. 继续推行实施清洁生产.以钢铁、制糖、造纸、水泥、 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 -3- 核.(市环保局牵头;
市发改委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落实) 企业要充分发挥清洁生产技术应用的主体作用, 积极采用先 进适用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 争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污染物产生,促进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的 实现.(市工信委牵头;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 落实) 3.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未按期 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暂停对该县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 批、核准和备案手续.(市工信委牵头;
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市安监局、市质监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钦州保税港 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落实) 4. 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 能,进一步健全全市过剩产能台账,制定年度化解过剩产能目标 任务和工作方案, 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市工信委牵头;
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钦州保税港 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落实) 5. 落实重污染企业搬迁或改造.对能耗高、排放大的工业 企业,引导企业整体或部分重污染工序向有资源优势、环境容量 允许的地区转移, 实现装备升级、 产品上档次、 节能环保上水平;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 僵尸企业 ,以及环境风 -4- 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的企业,依法实施关停. (市工信委牵头;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 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 园区管委落实)
(二)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1.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消费控制措施,削减 煤炭消费需求,制定年度煤炭消费总量削减目标,并分解落实到 县区和重点企业.重点围绕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建材、 造 纸等高耗能行业,推行能耗在线实时监测及能效对标;
新增耗煤 项目实施减量替代, 实行清单式管理, 做到可核查、可统计. (市 发改委牵头;
市工信委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钦州保税 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落实) 2. 积极推进 煤改气 、 油改气 .推动产业用气和工 业园区用气, 探索、 推进重点企业直供气模式和分布式能源建设, 提高钢铁、石化、陶瓷等重点高耗能行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以 及重型卡车等长途运输工具的清洁能源应用率, 启动钦北区天然 气管网建设.(市发改委牵头;
市工信委、市住建委、市交通运 输局、市市政管理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钦州保税港 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落实) 3. 加快淘汰落后燃煤锅炉. 推进各县区建成区
10 蒸吨/小时 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整治. (市工信委牵头;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市质监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 -5- 州产业园区管委落实) 设区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容量
20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 炉, 县区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容量
10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市环保局牵头;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质监局配合;
各县区 人民政府、管委,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落实) 规划实施工业园区周边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实施热电联产供 热改造,推动集中供热、供电.加强工业燃料的监管,工业用煤 含硫量不得高于 1.5%,工业用燃油含硫量不得高于 0.8%.(市 工信委、市环保局牵头;
市发改委、市质监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 政府、管委,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落实) 4. 严格落实《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 燃区的通告》.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钦州港区、钦州高新 区管委,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要严格按照划定的高污染禁燃区 的有关规定要求禁燃区内有锅炉、 炉窑等燃烧设施的责任单位落 实相关措施,确保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各职能部门要按要求对划定的禁燃区内有锅炉、 炉窑等燃烧设施 的责任单位进行监管.(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钦州港区、 钦州高新区管委,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落实;
各相关部门根据 职能负责相关工作)
(三)深化工业源治理 1. 推进工业行业全面达标治理.各县区要按照本辖区工业 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 着力推进重点行 -6- 业企业污染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深化水泥、有色冶炼等行 业烟气污染治理,对水泥企业水泥窑、粉磨设备(粉磨站)除尘 系统实施提升改造,进行原料堆场密闭化、原料高效输送改造、 厂区道路硬化及保洁,实现生产、运输、装卸等各个环节粉尘无 组织排放的有效控制. 积极推广糖厂蔗渣燃料锅炉清洁燃烧和烟 气污染控制新技术. (市环保局牵头;
市工信委、 市质监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 落实) 2. 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2018 年底前完成 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
2 台机组合计 300MW 超低排放改造. (市环保局牵头;
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配合;
钦州港区管委落实) 3. 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开展重 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筛查、监测,建立排污单位名录, 确 定排放基数.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信息 等行业 VOCs 监测工作,重点排污单位安装、使用 VOCs 自动监 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提升 VOCs 环保监管能力,加强工 业园区 VOCs 监测监控;
开展重点行业 VOCs 专项检查监测. 建 立工业企业有机溶剂使用量申报与核查制度. 加大 VOCs 排放重 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污染治理力度. (市环保局牵头;
市发改 委、市工信委、市质监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钦州保 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落实) 深入推进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新建加油站、油库以及 -7- 新购油罐车,须同步配套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在原油成品油码头 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市 商务局、 市质监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
钦州保税港区、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落实) 4. 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源的企业排 污许可制,完成
2018 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严格环境监督执 法,对无证排污的实施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 政府批准后,责令停业、关闭;
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处罚. 全 面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模式, 开展全市工业企业污染物达 标情况的排查评估,梳理和编制本辖区涉气排放企业清单,公布 未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 对问题突出或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 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纳入企业信用体系,对经改造仍无法达 标的依法责令关闭. 市环保局于
9 月1日前完成涉气排放企业排 查并报自治区环保厅备案.(市环保局牵头;
各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
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落实) 5. 开展 散乱污 企业(作坊)集中整治.开展对不符合 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 污染物排放不达标, 以及用地、 环保、 工商、质监等方面手续不全的 散乱污 企业(作坊)集中整治, 建立企业清单,制订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分类施治, 并于
2018 年9月10 日前将方案报自治区环保厅备案. 重点对有色熔炼加工、铁合金、化工、陶瓷、铸造、轧钢、耐火 材料、碳酸钙粉体、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石材加工、水泥 -8- 粉磨站、混凝土搅拌、中药材硫磺熏制、矿山开采,以及涉及涂 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木材加工等小型制 造加工企业(作坊)进行规范整治,逾期达不到整治要求的, 由 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2018 年底完成 50%以上 散乱污 企业(作坊)整治.(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钦州保税港 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落实) 6. 建立重点排污单位全覆盖的监控体系.对重点排污单位 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的应于
2018 年底前全部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并与环保部门 联网.加强第三方运维单位监管,确保自动监控数据准确可信. (市环保局牵头;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钦州保税港区、中马 钦州产业园区管委落实)
(四)着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1. 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标准,严把外地转入车辆审查关,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加强机 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监管,严格车辆注销管理,严厉查处驾驶已达 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市环保 局牵头;
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落实) 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严控重型柴油车进城. (市公安局 牵头;
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落实) -9- 加强道路执法检查, 查处机动车冒黑烟和超标排放行为. (市 环保局牵头;
市公安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落实) 开展城区机动车拥堵路段排查, 对经常发生拥堵的路段制定 疏导管理通行措施,合理组织车流,科学安排路线,提高机动车 平均通行速度, 减少机动车怠速运行尾气排放. (市公安局牵头;
市交通运输局、 市市政管理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落实) 2. 加强在用机动车环境监管.加强全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 理能力建设,完善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市环保局牵头;
市财 政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落实) 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监管,规范机动车环保检测, 推 动建立检测/维护(I/M)制度,严厉查处检测机构弄虚作假为环 保不合格车辆出具合格报告的行为. (市环保局牵头;
市公安局、 市质监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落实) 根据自治区的布署推进我市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 争取 于2018 年底前在入城主要道口安装遥感监测设备,建立网络监 控平台,对遥感监测发现车辆超标排放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并 溯源车辆制造企业、排放检验机构、所属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地 等,对于问题突出的相关企业,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依法责令 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市环保局牵头;
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市 交通运输局配合) 3. 全面完成车用油品质量升级.推动炼油企业细化落实油 品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加强加油 -10- 站销售油品质量的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确保供 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用汽、柴油.强化重点企业货运车辆油 品质量检测,凡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 要 建立企业货运车辆油品抽检制度,对承担企业原材料、物料、 产 品等运输任务车辆的油品质量和尿素使用情况进行例行抽检. (市 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 商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落实) 全面推广车用尿素,2018 年底前辖区内高速公路、国道和 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 保 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 (市商务局牵头;
市工信 委、 市环保局、 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落实) 4.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管控.按照国家要求按 时段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 严控不达标机械的 销售和采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源调查摸底工作, 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大气污染控制管理台账, 推动非 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 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开展检 查,依法处罚违法行为.加强船用低硫燃油的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