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7-06-01 |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8月6日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缪家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6,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0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议案1.议案内容: 为配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需要,调整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降低公司运营 成本, 公告编号:2018-021 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议案内容 详见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挂牌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千里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开健、王朝华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公告编号:2018-021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中山斯瑞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 中山斯瑞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