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7-06-03 |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 节较轻的, 处3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一规定是根据长期司法经验所做的一个 总结, 对于防卫过当、 大义灭亲的故意杀人 犯罪, 可以认定情节较轻. 阮齐林说, 按道理讲, 杀害儿童造成的 社会影响要比一般杀人案更加严重, 毕竟对 弱小的孩子下狠手更让人无法接受. 实践 中, 外人杀死孩子后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案例很多. 但如果凶手是亲生父母, 基本不 会判处死刑. 阮齐林表示, 一方面, 父母杀害 孩子有冲动的原因, 或者心理有障碍、 有不 得已的理由, 和蓄意谋杀还不一样;
另一方 面, 死刑的适用有其特殊性, 很大程度上是 基于被害人亲属施加了很大压力, 法院考虑 平衡会判处凶手死刑. 而亲属间犯罪, 被害 人的亲属往往也是被告人的亲属, 不但不会 施加压力, 有时候还会反过来求情, 这也会 导致被告人不被判处死刑, 而是被轻判. 激情杀人案件具有何种特征 激情杀人案件具有何种特征? ? 故意程度较低主观恶意小些 故意程度较低主观恶意小些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 法学院副教授、 北京师范大学死刑研究国际 中心研究员彭新林认为, 激情杀人的犯罪行 为具有一定的应激性、 突发性, 但是其犯罪 冲动的积聚、 爆发却有一定的必然性和现实 性, 因为犯罪心理的构成既有教养、 经历、 性 格等因素, 也有复杂的现实因素. 彭新林指出, 意大利著名犯罪学家恩里 科・菲利教授就曾经讲过, 激情犯特别是女 性激情犯, 一般是青年时代在愤怒、 受伤害 的爱或荣誉等情感的强制下突然失去自制 而犯罪的. 他们在犯罪之前、 之时和之后都 处于非常激动的状态之下. 相比于一般的故意犯罪, 基于外在刺 激而因激情实施犯罪的, 其故意的程度相对 较低, 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 来说要小些. 因为在外在因素的强烈刺激 下, 行为人实施犯罪时很少能进行冷静的思 考判断. 在激情状态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 一般都会有懊悔之心. 如何避免父母虐童案件的发生 如何避免父母虐童案件的发生? ? 建立社区干预开展隐患排查 建立社区干预开展隐患排查 彭新林认为, 贾某杀子案件反映出的社 会问题发人深省、 引人深思. 父母虐童案 件、 夫妻吵架斗气摔死孩子的案件时有所 闻. 应当说, 此类案件发生的原因十分复杂, 既有部分家长用错乱的价值观念、 偏差的行 为方式、 对自身处境的不满来转嫁责任、 发 泄情绪等宏观方面的原因, 也有其个人性 格、 心理方面存在缺陷等微观方面的原因. 彭新林认为, 杀子诚然令人愤怒, 但我 们不应止于单向的道义谴责和法律制裁, 而 应多方面综合分析其犯罪原因, 查明其生成 的缘由, 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尽可能将此 类案件防患于未然. 对儿童的虐待、 伤害等家庭暴力没有 像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那样引起社会的广泛 关注, 重要原因在于法律对儿童的保护是通 过监护人来实现, 而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 加害者往往就是监护人, 因此对家庭中儿童 的暴力伤害等行为往往更具有隐蔽性. 彭新林建议, 除了有必要健全防治儿童在 家庭中受暴的法律保护机制之外, 还需要及 时、 有效的社区干预, 加强社会救助, 建立多机 构多部门的支持体系. 如居委会、 妇联、 儿童保 护组织等一旦发现儿童有受到家暴、 虐待等情 况的, 要及时出面干涉, 救助与帮扶受害儿童, 对施暴者予以惩戒, 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另外, 也可适时开展有关家庭儿童受暴 隐患排查活动, 切实消除容易引发儿童受暴 的源头性问题,有效预防和化解安全隐 患.对父母处境堪忧、情绪偏激、性格偏 执的家庭,要重点排查,深入分析研究, 做到情况明晰.对排查掌握的隐患,要在 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上下功夫,防止犯罪 冲动积聚、激化,第一时间将发现的家庭 中儿童受暴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裴晓兰) 女子睡觉被吵杀死2岁儿子 只因睡觉被两岁的儿子吵醒,年轻女子贾某被控先 摔再掐又捂,将儿子残忍杀死.其丈夫事后帮忙掩埋儿 子尸体,还故意做假证明包庇她.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