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7-06-03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拍卖其持有的 西宁贤成节能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中科华评报字[2014]第087 号 报告提出日期:2014 年7月19 日 评估机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49 号

电话:(010)88354836

88354830 传真:(010)88354837 邮编:100044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拍卖其持有的西宁贤成节能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 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00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00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006

一、 委托方、 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006

二、 评估目的-011

三、 评估对象与范围-012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012

五、 评估基准日-013

六、 评估依据-013

七、 评估方法-015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017

九、 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021

十、评估结论-022 十

一、 特别事项说明-023 十

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024 十

三、 评估报告提出日期-025 十

四、签字盖章-025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026 资产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027 附件1.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2.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复印件 4.委托方承诺函及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5.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6.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拍卖其持有的西宁贤成节能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 目录 8.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4】

63060068 号审计报告 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I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拍卖其持有的西宁贤成节能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 声明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 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 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我们的分析、判断和推论以及出具的评 估报告符合资产评估相关规范要求,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 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 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提供必要的资料 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 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 见.

四、我们己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现场勘查,对评估对象的 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 涉及资产进行现场勘查;

对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 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文件、会计凭证等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但不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亦无法对评估对象及 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